“欧盟判定企业该承担多少税率有两条标准,首先是企业出口欧洲的光伏产品占比,其次是产品本身的售价和成本之间的价差。”钱晶解释道。
而距离欧盟委员会发布终裁结果还有将近半年时间,在此期间中国企业交纳的临时关税将如何处理?樊振华表示,欧盟将采取“多退少不补”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未来终裁结果税率高于初裁结果税率,欧洲进口商此前所缴纳的保证金无需追加;而终裁结果税率如果低于初裁结果税率,则超出部分的保证金还将退还给相关欧洲进口商。”
专家观点
对谈判结果
“谨慎乐观”
“要让欧盟成员国感受到压力。”对于即将开始的新一轮谈判,对外经贸大学中国世贸组织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告诉记者,此前欧盟成员国对欧盟委员会初裁的投票结果是18国反对、4国支持、5国弃权。但由于欧盟委员会在架构上独立于各成员国,所以尽管多数国家投出了反对票,欧盟委员会仍坚持发布了征收11.8%关税的初裁决定。屠新泉表示:“而终裁时各成员国将再次投票,不同的是这一次它们的投票,将直接决定终裁结果是否能通过。”也就是说,如果欧盟成员国坚持和原先一样反对对中国光伏产品征重税,这一反对将有约束性,欧盟委员会将不能征重税。
屠新泉建议,谈判方式也可多样化。除政府、协会层面的沟通外,国内光伏企业也可在这场谈判中发挥重要作用。“企业可以加大和多晶硅生产商等欧洲光伏行业的合作,让欧洲市场内部的不同声音也能发出声音,从而影响最终的投票结果。”此前援引瑞士独立研究所Prognos的一份研究报告,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内的1000多家欧洲企业在发给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的公开信中表示,一旦征收惩罚性关税,最严重情况下欧盟将有24万人失业,造成270多亿欧元损失。而德国外贸和批发商协会主席伯尔纳明确指出,在光伏案中,对中国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给欧盟企业带来的损失将远远大于给其带来的好处。
“一旦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实施‘双反’,只会造成双输局面。在两个月的协商期里,我们要积极应对欧盟提出的各项条件。”屠新泉表示,他对于谈判结果表示“谨慎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