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我国决定推出相关分布式发电扶持政策自救后,业界开始对光伏B2C,清洁新能源进入寻常百姓家充满期待
5月9日,一则有关“欧盟已同意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47%(平均)惩罚性进口关税”的报道蹿红网络。
尽管该报道称这一消息来源于“两名欧盟官员”,但紧随其后的是,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惩罚性关税提案人)的发言人克兰西(John Clancy),便透过媒体表态,“欧盟关于太阳能电池板提议的审查期是9个月,这就是说,在截至6月5日以前不会有最终结果出来”。
事实上,连续多日来,坊间有关欧盟对华光伏产品将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的传闻此起彼伏,但伴随一些悲观情绪,也有观点认为,此时“炒作”议案,实属欧盟在为自身与中国展开对话积累筹码。
5月9日,英利法务总监樊振华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这一议案能否通过并实施将取决于欧盟各成员国的投票结果”。而鉴于目前各方的情况,“欧盟与中国之后就此展开对话,也是十分可能的”。
未来中欧仍有对话可能
“我认为‘双反’的结果最终如何,现在还真的不可预测。”樊振华向记者表示。
事实上,几位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都认为,现在就悲观地认定欧、美市场已对中国光伏关闭大门,为时尚早。“‘双反’现在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贸易争端,它甚至已上升到政治层面。欧盟不会不予以考虑。”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双方(欧盟与中国)的共同诉求下,后续极有可能就此展开对话”。
实际上,晶科能源全球品牌总监钱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欧盟可能会与我国协商,以得到一个双赢或至少不双损的结果”。
早在4月中旬,上文提及的欧盟贸易委员卡雷尔·德古特曾收到一封来自于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的“公开信”。
这封获得了来自于欧洲20多个国家700余家光伏企业、1024名企业高管认可及联合署名的“公开信”认为,“欧委会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最终决定实施惩罚性关税,可能对欧洲光伏企业产生巨大的负面作用,阻碍欧洲太阳能行业增长”。
彼时,钱晶认为,“欧洲光伏企业的集体反对抗议,会对欧盟施压,从而暂时减缓裁定的时间以及重新考虑税率标准,但原则上应该不会轻易取消‘双反’的决策”。而辉伦太阳能市场部经理袁全也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双反’结果起到缓和作用,例如降低惩罚性关税比例,或者减少涉案产品品类”。
同时,樊振华也向记者表示,“我个人判断,卡雷尔·德古特心中很清楚对华光伏产品实施惩罚性关税征收,可能对欧洲光伏业造成的负面影响”。
分布式有望逐渐化解危机
当然,一旦欧盟如想象那般,对我国光伏电池板甚至一系列光伏产品征收高额惩罚性关税,则中国光伏业必将面临重重困境。毕竟,直到2012年,欧洲仍占我国光伏产品出口份额的一半左右,而前几年甚至高达80%。
值得一提的是,由国家科技部刚刚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受国内大型光伏企业破产倒闭的影响,银行对光伏行业的贷款持更加谨慎的态度,企业融资更加困难。一些新进入的企业还来不及投产,就被迫关停。而即使处境稍好的企业,开工率也不足80%。目前,能够勉强保持现金流不断裂,维持生产的企业已是少数。
于是,作为遵循行业规律的一项新政,也是自救的一种方式,前不久,我国决定推出相关分布式发电扶持政策。受此影响,一时间,被“双反”折磨了许久的业界开始对光伏B2C,清洁新能源进入寻常百姓家充满期待。
对此,钱晶向记者介绍,在世界范围内,分布式占光伏累计总装机容量的68.9%,在美国超过83%,德国超过85%,日本更高达90%以上。
“在工商业领域,分布式光伏发电能够自发自用,产电的高峰也是用电的高峰,任何光照条件,任何地区都能使用。而且它应更适用于目前的中国,即工业电费要大大高于民用电费。”她向记者补充道。
但与此同时,问题也同样存在。钱晶认为,“就目前的政策,是屋顶电站业主要获得当地发改委的核准才能享受电价补贴。加之现在出台的政策或意见多为原则性的,大方向性的政策,配套的具体细则未明确,操作起来可参考度不高,不好落实”。
更为关键的是,在很多投资者看来,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投资回报周期过长。
钱晶向记者算了一笔账,以上海地区为例,一套20千瓦的系统,以0.42 元/度电的分布式电价补贴,以9元/瓦成本计算,约5.5年至6年时间能收回投资成本,未来的20多年,将都是纯收益,这还是在未来常规电费不涨的假设条件下。
“只要补贴标准落实,补贴及时发放到位,配套的法律和管理政策完善,分布式的投资回报率爱是相当相当可观的。”钱晶坚信。
对此,上述不愿具名的业界人士向记者表示,“光伏的投资周期长,年回报率仅有10%-20%,是相对国人曾经拥有的那些投资渠道而言的。而现在,我只想说,投资暴利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