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企业做强,《意见》专门制定了详细的奖励政策。比如,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超10亿元和100亿元且地方财政贡献实绩比上年度增长不低于10%的光伏企业,在首次达标的次年,分别给予该企业的经营团队一次性2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此外,嘉兴市外新引进光伏总部企业、光伏企业成功上市,都可以获得奖励。其中上市成功的最多可奖500万元。
作为试点,必然要求在技术创新上领先一步。为了营造更好的科研氛围,《意见》提出对本市新认定的光伏产业国家、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光伏产业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省级研发(技术)中心、市级研发(技术)中心以及光伏产业国家、省、市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行业技术中心等)等都予以重奖。其中,最高的可以奖励200万元。
作为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的核心载体,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也是政策重点倾斜的对象。从今年起,嘉兴市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支持该园区的建设,区级财政也会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用于引导研发机构、总部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集聚入驻及光伏屋顶发电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等。
除了推出一揽子强有力的扶持政策外,《意见》还为嘉兴市光伏产业未来的发展勾画了蓝图。笔了解到,嘉兴市光伏产业发展的目标具体为:到2015年底,近15平方公里的嘉兴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初见形象;光伏产业链年产值达到600亿元;初步形成以重点企业研究院为载体的光伏产业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兆峰瓦。到2020年底,光伏产业链年产值达到1000亿元;光伏产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在规模、高端装备、关键技术、品牌、光伏发电、商业化推广应用等领域力争在国内率先取得较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