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尝试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用户反映项目审批程序太麻烦,整个项目通过至少得花费数十万元,耗时也较长。您认为,国家在立项审批方面是否有简化的必要?
曾少军:按照《意见》规定,个人发电要想接入电网是必须立项审批的。立项审批环节如果需花费几十万,对个人来说肯定是不现实的,几乎不可能。所以要想把个人发电的问题解决好,程序上必须简化。其实,立项审批的本意是担心发电项目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较大影响,像针对学校、医院、工厂这种规模化的发电工程当然需要立项审批。但针对个人发电,我认为可以适当简化。
并且按照个人发电的现有政策,个人投资的回报期确实比较长。在德国,一个小型的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投资回收周期一般是25年,15年收回投资,剩下10年是纯获利的。这样一来,居民一算账,觉得自己合算当然就投资了。而我们现在的状态就像好不容易修了很长的地铁,离公交车站还差1公里不修了。其实差的这1公里就是政策需要解决的。
从目前来看,参与个人发电的居民数量还较少,也普遍是经济条件较好的居民,那么这种模式能大范围普及吗?
曾少军:如果程序简化了,政策到位了,你试想,中国的“个人”有多少?绝对是无限量的。远远会大于工厂、公共设施等的数量,这个潜力可以进行无限量地开发。
既然有如此大的潜力,那么何时能形成一种成功的商业模式?并在全国普及开来?
曾少军:首先,目前我们光伏组件的价格对于个人来说还是偏高,要想让居民在这方面有很好的回报预期暂时还做不到,所以现在居民所做的尝试都是试探性的,不是基于理性的成本回报的考虑。目前除了整个光伏业界需要努力将组件价格降下来之外,最关键的是要把分散式的个人发电组织起来,依靠资本市场的力量形成商业模式,再进行适当的复制,才能最终在全国推广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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