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新用户虽然发电上网的问题解决了,但在兴高采烈之后,却不能不带有极大的遗憾。
他们只好诉诸于媒体呼吁,希望有关部门的配套政策和措施能够早日出台,使他们免于由于在光伏发电上先尝试了螃蟹,却领略了当前形势下似乎已经不应再尝到的苦涩。他们强烈地期盼着,既然上网已成现实,那么兑现收购优惠的价格,就不应留有悬念。
至于,那些在西部和沿海的一些地区新近拿到光伏发电大项目投资立项意向协议的一些投资者,他们在积极签约之后,似乎并没有如发标者预想的那样,立即在资金和其他投入上有什么具体一点的实际行动。他们的表现和对他们的期待者一样,都在等待观望:除了等待项目最终获批为金太阳工程或示范工程外,实际也在等待着当地的光伏上网条件是否具备,特别是上网的电价如何兑现。
在这种心态的驱使下,轰轰烈烈的声势之后,没有国家正式立项批准,没有政策与扶持(特别是资金扶持)的到位,没有借立项和政策融资的条件和气候形成,这些地方和这些地方目前引来的投资者,当前就要马上拿出真金白银立即上大项目的还真不多。
这自然也难怪他们。干大项目更有干大项目的复杂条件和极大风险,它更需要理智投资和真正的实力,才能成功。哗众取宠和投机取巧是结不出真果子的。
但,无论这些地方是跟风还是实干,一种客观的事实需求明摆着:这些地区显然也是把发展光伏的希望,寄托在能够借助有了立项批准的可靠保证实现优惠价上网上。
在政府出台并陆续细化实施新政的关键时刻,实现光伏发电的顺利上网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这个上网要与兑现优惠价收购政策配套相衔接,应该是同步衔接。
其实这个道理十分简单。如果我们真正以市场经济的观点来看待电网,电网固然担负着计划调节,安全确保的特殊职能,但它毕竟也是电这一商品、或者这一特殊商品的流通渠道和价值实现的市场。那么,不能上网流通,以及上网流通时,却以价格不明的面目出现,带着这样的先天不足,光伏发电又怎么能走上市场和立足于市场呢?
因此,人们当前关注的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瓶颈,普遍的说法是两个,一个是上网,一个是价格。如果从实质上来分析,其实两者是相关联的。如果从如何有效突破瓶颈的现实的出发点看问题,只有将这相关联的瓶颈同时突破,才能够使光伏发电的真正的市场流通和商品价值的完成得以实现。突破的局面才能真正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