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建筑是城市的主要载体,既为城乡居民提供生活、工作基本场所,也是能源消耗与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领域。深入推进建筑节能,不失时机地发展绿色建筑,关系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关系城乡建设模式的转型升级,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需要加快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激励与约束,促进绿色低碳建筑健康发展。
一、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新时期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要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发展绿色建筑,把节能环保和绿色低碳理念体现到城市规划、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与生活消费等各个领域,将有效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有效促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据统计,城市中的土地、能源、水、材料等资源消耗及污水、垃圾等污染物排放,约50%是由建筑产生的,抓住了绿色建筑这个龙头,也就抓住了节能减排的关键。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初步估算如采取严格的建筑节能措施、大力发展低碳绿色建筑,“十二五”期间新建建筑将形成4500万吨标准煤节能能力,而且,有利于在广大群众中牢固树立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观念,加快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手段。近年推动实施的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仅每个采暖季节能30%以上,而且改造后住宅室内温度普遍能够提高5摄氏度左右,取得了节能环保、改善民生等多重政策效应,已成为深受广大群众欢迎的“节能暖房”工程与民生民心工程。绿色建筑标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要求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空间,对建筑物日照环境、采光通风和热舒适性都有明确规定,将为城乡居民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消费升级提供基本制度保障。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促进实现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当前促进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迫切需要打造大的政策平台,找准突破口。房地产产业链条长,对下游产业的带动作用大,如建筑用钢占全社会钢材消费的50%,建筑用水泥占全社会水泥消费的60%等。绿色建筑集成了节能节地节水、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新产品,是建筑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在欧洲国家低碳社区、零能耗建筑发展方兴未艾,美国也将绿色建筑作为新一轮科技创新的主要方向。在我国大力推动发展绿色建筑,将有效带动新型建材、新能源、节能服务等产业发展,推动我国建筑行业集约内涵式增长,初步估计绿色建筑市场规模将超过万亿元,极大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二、准确把握形势,抓住重要机遇,创新绿色建筑发展支持政策
当前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与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近20亿平方米,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面临重要机遇。要科学分析判断形势,及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与原则要求,加快制度建设与政策创新。
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财政切实加大投入,2006—2011年累计安排216亿元用于建筑节能相关支出,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实施“以奖代补”政策,推动完成北方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1亿平方米,惠及400多万户居民;开展了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城市试点;逐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水平,节能50%标准执行率达到96%;积极推动中新生态城等绿色低碳城区建设,拓展建筑节能领域;组织实施城市及县级示范,带动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50亿平方米,浅层地能应用5亿平方米,光电建筑应用1000兆瓦等。
我国建筑节能与发展绿色建筑面临的主要问题。尽管近年建筑节能取得了不少成绩,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工作基础薄弱,建筑节能形势仍然比较严峻,突出表现在: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偏低,目前正在推行的65%标准也只相当于德国上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能耗指标超过2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重,我国城镇存量建筑面积超过200亿平方米,相当部分达不到新的节能标准要求;绿色建筑仍处于发展初期,部分地区对绿色建筑内涵与要求缺乏正确认识,标准体系不健全,绿色建筑发展缓慢;产业科技支撑不足,建筑工业化在我国刚刚起步,资源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明显偏低,绿色建筑综合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创新绿色建筑支持政策。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建筑节能工作,要坚持改造既有建筑与发展绿色建筑相结合,切实加大节能改造投入,同时积极引导新建建筑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提高节能标准与加强能力建设相结合,全面推进住宅工业化、新能源推广、发展绿色建材等,使得能力建设与标准提升相匹配;坚持政策激励与制度约束相结合,加快建立形成有利于绿色建筑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并注重对非节能建筑的惩罚与约束。
实施财政政策支持,将更加注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老旧住宅节能改造作为财政支持的重点,并且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倾斜;更加注重发挥资金政策导向作用,带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做大做强相关产业;更加注重财政政策的集成与整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以点带面的工作格局,尽快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三、狠抓重点工作落实,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深入推动发展绿色建筑
紧紧抓住我国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发展中面临的关键领域及薄弱环节,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加强组织实施,有效推动开展各项工作。
大力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效改善建筑节能性能。要全面推进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热计量及节能改造,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50元/平方米的标准足额拨付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并同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调动企业与收益居民投入积极性,争取到2020年全面完成具备改造价值的老旧住宅任务10亿—15亿平方米。以推广外遮阳等适用技术为主,尽快启动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改造。在大中城市全面建立节能监管体系,并鼓励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加快商业类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有效改变我国既有建筑能耗过高的状况。
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绿色建筑发展。在新建建筑中大力倡导发展绿色建筑。加快制定适合我国不同气候区域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体系,借鉴美国LEED认证体系经验,建立我国绿色建筑第三方评价制度。研究对高星级绿色建筑给予财政奖励,不断提高绿色建筑发展的质量和水平;鼓励绿色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集中连片发展一星级绿色建筑。优先支持在公益性行业及保障性住房发展绿色建筑,使绿色建筑更多地惠及民生。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把更高的节能标准落到实处。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不断提高节能标准要求,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北方地区的一线城市节能标准达到发达国家现行水平,二线三线城市普遍执行65%节能标准。实现上述目标,要强化激励与约束,既要运用行政手段,从设计图纸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不达节能标准的不予开工建设、不予竣工验收,对超限额用电的公共建筑实行惩罚性电价;又要研究实施财政奖励,对超过节能标准的低能耗建筑逐步给予财政资金奖励,切实增强加快发展低能耗建筑的动力与压力。
大力推进建筑领域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高新能源推广普及程度和水平。欧盟国家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我国每年建筑垃圾产生量达到15亿吨,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0%,大量占用土地、浪费资源。要明确地方政府责任主体地位,尽快在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并给予适当财政奖励。建筑是新能源应用的最主要领域。进一步完善城市及县级示范财政补贴办法,大力推进新能源在建筑领域规模化高水平应用。太阳能富集地区要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普及太阳能热水利用,并积极发展太阳能采暖等综合利用方式。要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能,大力推进工业余热应用于居民采暖,使得热水、采暖、空调等生活用能更多地由新能源提供。
积极推动科技进步,大力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从根本上要依靠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要大力支持绿色建筑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住宅工业化是大幅度降低建筑建造过程中消耗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要促进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工业化基地建设,切实加快我国住宅工业化进程。积极推进住宅装修一次到位,提高装修工业化、装备化水平。深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大力发展高强钢、高强混凝土、新型防火保温材料等,促进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的市场应用。
总之,要紧紧抓住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时机,扎实深入地开展各项工作,使建筑节能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本相适应,让更多的城乡居民住上“节能暖房”,使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得到更大程度的应用,促进城乡建设走上绿色低碳科学发展轨道,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