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日前,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可以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具体形态,这一消息也为亟须解资金之渴的光伏行业带来新契机。在昨日召开的第二届世界光伏产业投资峰会上,电站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被提上议程。
据悉,光伏行业自去年以来因行业风险高遭遇银行限贷,国开行董事长陈元于3月5日明确表示将限制对光伏行业的新增贷款,给光伏企业抛出了资金紧缺的难题。随着愈来愈多的企业向下游延伸,电站建设的风险控制及资金缺口备受关注。
据了解,目前国内主要以电站的建设运营公司为融资主体,并负责后期运维。证券公司与融资平台公司签订未来电站收入受益权转让合同,发行受益权支持的证券,投资人询价并认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取得受益权受让价款。实际测算电站现值的现金流是电费减去运维费用后的净现金流。该模式对融资主体信用要求较高。
除上述电费受益权转让模式外,目前光伏电站建设大体还有三种模式,包括融资平台公司增信模式,BOT(建设-运营-转让),及融资租赁模式。根据上述四种具体模式,由金融机构设计发行电站受益权支持的资产支持证券。
电站资产证券化融资中,电站估值与银行估值不同,定价现值的形式以未来现金流折现。银行一般以净资产(造价)估值项目,并以一定比例折价贷款,即资产负债率有一定比例。
上海证券光伏行业研究员倪济闻表示,风险评估机构对电站风险进行预测,主要考察购电人信用、电站运营及电价波动情况。国外单个电站项目一般电价保持固定,风险较小。而在国内,根据此前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价格政策通知》(意见稿)明确了分布式发电电价补贴为0.35元/千瓦时,同时上网电价的执行时间自电站投入运营起执行20年。但集中式电站电价执行时间却无相应口径,这将造成相对较高的风险,融资成本也会相应增高。
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该融资模式尚处探讨阶段,虽然其他新能源行业比如水电已有成功先例,但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业务国内尚处空白,再加上电价补贴等一系列影响电站估值的因素还存不稳定性,因此预计见效为时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