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电网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关于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意见》(下称《意见》)3月1日起执行,在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分布式电源并网范围。实际上,早在去年,国家电网就利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投石问路”。实际上,不少申请者都由于未得到地方发改委的项目审核而未获得并网批复,方案仍需切实执行。业界呼吁,国家应尽快调整分布式电源的价格补贴政策,提高分布式电源并网积极性。
分布式电源申请入网只需60天
日前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布式能源装备产业体系。
上述规划还要求,到2015年,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达到1000万千瓦,建成100个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示范城市,建成1000个左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0个左右各具特色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区。
早在2012年10月29日,国家电网就公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意见》,旨在扫清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难题。仅在不到4个月的时间,国家电网又将范围扩大至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这意味着,自3月1日起,市民既可利用新能源发电装置给自家供电,还可以将余电卖给电网。
分析人士认为,国家电网此举旨在推进分布式电源发展,并为其扫清并网难题。
国家电网新闻发言人张正陵介绍,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根据《意见》,分布式电源指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
另外,《意见》还就并网关键节点时间进行限制,从分布式电源项目业主提出申请到并网运行,只需60个工作日。
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并网投产的分布式电源1.56万个,装机容量3436万千瓦,其中分布式水电2376万千瓦,位列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