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两点不明确,仍是发展光伏电站巨大的障碍。苏维利表示:“这使得企业没办法清晰地预测,未来投资项目的回报,从而形不成一个更好的商业模式。”英利集团公共关系总监梁田坚信,“国务院已经把原则确定,具体的细则很快也会出台。”为此,苏维利也希望这一天能早点到来。
与此同时,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也对政策的刺激,可能导致大量制造企业涌入光伏电站市场表示担心。“如果整个行业都盲目转投光伏电站领域,那么未来的道路不一定平坦,甚至会出现恶性竞争。”
苏维利也有类似看法。在他看来,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回款速度较制造更慢,大量企业进入可能会形成从一个泡沫到另一个泡沫。“我觉得行业中的企业需要明确定位,需要理性分工,各善其长,形成一个健康的光伏成长环境。”
商业化路径
如今,面临大批企业即将或者已经进入光伏电站领域,选择何种商业模式则显得更为重要。这将决定企业最终能否真正实现收益。
目前,市场上比较普遍的两种模式:一种是BOT,一种是EPC。BOT是集建设和经营于一身,在合同规定的一定年限后,再转让出去的一种模式;这种模式,需要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受投资商青睐。而EPC则是集设计、采购和施工于一体,更多的是为其他人打工。孟宪淦说:“需求不同,也决定了企业自身要选择哪种模式。”
对于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之外,孟宪淦表示未来更多地还是分布式发电。也就是说,社区、企业、个人、单位都可以做。这其中,成熟的模式应该是,只要我想建电站,就可以向电力公司提出申请,申请以后再去银行贷款,然后找专业公司去做工程。待到电站项目验收合格就可以卖电了。未来便是偿还银行贷款实现收益,这也是欧洲很多国家采取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