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新政措施,其中首次提出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减少政府干预,禁止地方保护。
出台这个新政措施的背景是我国光伏产业集体陷入了困境。如在聚集了40多家光伏企业的浙江省开化县,曾经风光一时的光伏工业园,如今已是空城一座。
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与现状对于当前光伏产业园区的投资来讲有哪些启示?会带来哪些机会和挑战,未来市场格局会发生哪些变化?
首先,当前光伏产业处于“对产业未来信心满满,对现状忧心忡忡”的低潮期阶段,企业所面临困境远超预期,光伏产业园项目应当暂缓或在具有产业发展基础的地区有准备上马,不可再盲目扩建投资。
其次,光伏产业或“国进民退”,国企或主导未来光伏产业园区的发展。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认为,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可能促使行业洗牌进一步加速,光伏产业或“国进民退”,国企如电网公司通过并购导致光伏产业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最终形成几个实力雄厚的大集团,这些大集团的形成有可能因此打破当前地方对于光伏产业保护的现状,促使全国范围内光伏产业园区信息、技术等进行互通,最终由国企主导未来光伏产业园区开发、运营及发展。
第三,从房地产市场开发角度来看,光伏产业园上演“空城”计,和多数具有光伏产业的集团公司的房地产开发背景和“拿地模式”有一定的关系,政府应该严格审批拿地规模及其真实用途,这对于防止光伏产业园上演“空城”具有一定的防范作用。
据笔者了解,通过传统招拍挂方式在土地市场获得土地资源成本是越来越高的,而通过光伏产业园区概念的打造发展产业地产,以此作为开发商的“拿地模式”已经司空见惯。这样操作最大的好处就是,开发商可以通过低价的土地资源,从而在未来房地产市场开发当中可以获得更大的土地溢价收益,而概念中的光伏产业园区实际上只不过是其整个项目的一小部分,其经营的好与坏对于整个项目影响并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