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需细化:优化投资环境
新一轮技术革命渐行渐近,目前日本和美国的光伏技术已日渐完善成熟。
“现在中国的技术路线是有局限的,即使成本降到极限,在中国永远无法达到平价。不到三五年,美日的技术规模化生产将对继续采用旧技术的中国光伏产业产生摧古拉朽的冲击力。”苏维利判断,在未来的三到五年,技术革新将带来新一轮的行业发展高潮
他认为,中国光伏业应从简单的加工制造销售向投资、服务以及商业资源国际化转变,发挥新能源创新驱动中国经济的作用。而政府要做的是站在更高层面上对行业、企业进行指导,而不是为濒临倒闭的企业买单。
“国内应用启动、海外资本输出,这两个是政府应该思考的核心问题。目前国内政策不够稳定和细化。比如,对于电量的收购没有明确规定,与国外的全额收购不同,国内的实际情况是电网公司每个月给发电企业下发通知,确定下月收购的电量。这些都使得投资收益无法保证。”苏维利建议,政府应建立投资可循环的政策体系。
他还大胆设想建立专门的可再生能源投资资金。与其地方政府给企业电价、土地、税收补贴,倒不如给金融补贴。以国内一个省为例,地方政府可以采取建立金融产品的方式,联合当地可再生能源企业、耗能污染企业共同设立光伏发展基金,专项投资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在持股比例中,政府完全可以做到量力而行,如在30亿资金规模的盘子里持股10%,依据当前国内电站项目收益率6%-8%、海外电站项目12%-15%的行情,该基金年平均收益率可达10%以上。政府不仅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职能的作用,也形成了当地环保型企业与污耗性企业一种良性互动关系。
“这样的操作实际上是完成了一个产品的全球化、资本的全球化、资源全球领域配置的过程。目前来看,不仅项目的商业化运作具有可行性,而且建立政府引导基金在国际上也是通行的、成立的。”苏维利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