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前后给予GSF的子公司Puglia两期授信,用于Puglia在意大利投资的电站。第一期5.5亿欧元,第二期9亿欧元。
国开行当时对于这笔贷款相当积极。2010年初,国开行的业务人员提出,意大利补贴电价会随着建成日期不同而变化,希望Puglia的太阳能电站项目尽快建成。其时,意大利一家当地银行已对GSF另一个30兆瓦电站项目发放了贷款,国开行担心:“如欧洲银行流动性逐渐恢复,将不利于我行融资竞争,我行对借款人建设的电站一次性承诺有利于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因此,国开行的项目评审建议一次性同意对总共238.89兆瓦的GSF电站贷款,根据审批进度分批签订贷款合同,成熟一批、发放一批。
2010年4月,国开行为Puglia提供了总额约3.5亿欧元的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15年,条件是由尚德电力出具担保合同,此外还包括GSF、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项目公司电费质押等,银行还与项目公司签订保险转让协议等。按计划,这笔贷款将用于支持其在意大利建设的123.6兆瓦电站项目。资料显示,这一项目还使用了国银租赁(国开行的租赁业务平台)2亿欧元的租赁贷款。
在这一贷款合同中,并没有设定“反担保”条款。那么这个“反担保”是如何产生的呢?对此,一位尚德集团的高层人士向财新记者提供的解释是,在欧洲,这种项目贷款甚少需要担保。国开行放贷积极,但要求担保,为使放款顺利,尚德电力出面为这一关联项目做保。但尚德电力也要保护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于是由借款人方面拿出一个资产,对尚德电力进行“反担保”。“这不就解决问题了么?”上述人士表示。
尚德电力在年报中说,为保障上市公司的资金安全,GSF的一般合伙人的母公司GSF Capital承诺提供登记在其名下的5.6亿欧元的德国政府债券给尚德电力,一旦项目公司违约,尚德可自主出售和处理这笔债券。
若借款人和其母公司当时能够提供“反担保”的资产,为何不直接提供给银行做保?国开行显然也注意到这一问题。在第二期9亿欧元贷款的发放时,它提出让GSF将德国债券质押给银行。
但GSF没有这么做,仍然坚持以上述曲折的“反担保”方式从国开行贷款。
实际上,据财新记者了解,这笔GSF声称要抵押给尚德电力的德国债券,是由一家叫Trastt Capital SA(下称TCS)的瑞士信托机构持有。TCS是一家金融经营管理公司,提供信托和银行业务,目前拥有几十亿美元的各种类型国债。GSF如要以上述德国债券为Puglia的贷款提供质押,需TCS将持有的债券转让给GSF,TCS会分15年按年收取一定费用作为支付对价。
根据中国的《担保法》,“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办理担保物登记或移交占有的手续。但显然,尚德电力并未履行相关手续。而当时宣称获得“反担保”的尚德电力,也没有核查GSF Capital这笔价值5.6亿欧元的德国债券的真实性。
尚德电力在宣布“被骗”后不久,8月14日再次发布公告称,将起诉GSF的负责人罗梅罗(Javier Romero),撤销其在GSF的管理权,并冻结GSF Capital的资产。施正荣称,将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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