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Solarcity仍然是jv的实际控制方,因此这种JV就属于VIE可变利益实体了,要全部合并进solarcity的报表,我们可以看到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相当大,而且与solarcity股东的收益承此消彼长的状态,也就是这种转折点在发挥作用。实际上,我们可以认为,若该光伏项目本身回报率有保证的情况下,少数股东和solarcity股东在长期上都是赚钱的,无非就是一个怎么分配的问题,这涉及到具体每个项目的谈判上。因此不必看到哪一方有巨额亏损就觉得有什么问题,那主要是会计上特殊计量方法产生的错觉。
- 转租
这种模式就是solarcity签订一个主租赁合同给funds,funds再转租赁给客户。总体来讲,tax equity investor会拿走大部分的收益,solarcity可以拿到补贴和一笔租赁费。若funds与客户的租期结束后电站仍运转,客户仍然租赁,则租赁费会付给solarcity。
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上要计电站为固定资产,损益表计租赁收入。
- 售出返租
这个相当于一次融资,由funds一次性提供资金,然后返租赁给solarcity,solarcity再租给客户。3种政府优惠都给予funds,solarcity赚取主次租赁费之间的差价,往往在主租赁合约结束后附带一个期权,solarcity可以选择重新买下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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