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产业基地建设。
加快现有的新余高新区、九江经开区两个省级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上饶经开区、南昌高新区尽快成长为省级光伏产业基地。加快新余国家新型工业化(光伏)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产业进一步集聚。
着力培育和引进上中下游及配套产业的大中型企业,形成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光伏企业,增强产业集群综合竞争力。
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物流配套建设,提高园区配套能力和水平。
加强区域协作,发挥抚州、萍乡、吉安、宜春等设区市的产业配套、支撑和补充作用。
(三)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消化吸收提升创新能力”原则,加大技术研发和攻关的力度,继续完善硅料提纯工艺,改进电池封装技术,占领全国光伏产业科技制高点,掌握发展主动权。
进一步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推进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重大技术项目攻关及促进成果产业化,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标准制定;加快建设国家级太阳能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中心、省级光伏配套新材料工程中心、省级光伏发电工程中心;鼓励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对外联合研发。
(四)开拓终端应用市场。
抓住国家启动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的有利时机,精心组织洽谈会、展销会、订货会和配套会,帮助企业抢抓订单、签订合同,努力抢占国内市场。
把光伏产品列入节能环保产品推荐目录,在招投标中给予加分。对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道路照明、公共建筑等采用的光伏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鼓励我省光伏企业与有实力的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加强合作,共同研究开发光电建筑应用项目,与境外有实力的光伏发电工程公司强强联合,合力开发境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