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
2012年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
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
分布式光伏发电支持政策
国家电网公司将积极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从2012年11月1日开始,用户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可直接在当地电网公司申请,4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建设实现并网运行。并网运行后发电可自用,多余电量可享受1元每度补贴电价卖给电网。同时,电网公司在受理、制订接入电网方案、并网调试全过程服务上完全免费。而此前,用户邀请专业机构出具接入方案要花费数十万元。
目前国内的太阳能光伏企业陷入困境,政府从法规、制度、财政上进行扶持是必要的,但也要让光伏企业根据市场经济的规律来自我调整,不能盲目救市。无疑,以太阳能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必将是未来的宠儿,自力更生或许是中国回应欧盟双反最有力度的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