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光伏产业相当一部分产能转往海外,还有另一个重大正外部性:可对改善产业和经济结构产生重大作用。中国的光伏产业,是最近若干年 才突然膨胀起来,成了“泡沫产业”的。而这是由中国独特的投资和产业发展机制造成的。这些年来,出于拉动GDP和政绩工程的考虑,不少地方政府都把光伏产业当成战略性新兴产业来优先发展。网上有数据显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均把光伏产业列为优先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在600个城市中,有300个在着力发展光伏太阳能产业,由此迅速建设起了100多个光伏产业基地。所以,即使光伏产业真是新兴战略性产业,这样一而起,也会适得其反。而且投资的决策和主体,本来应当是企业,而许多地方在光伏产业的大膨胀中,有形之手却成了主力。据报,南方一些企业投资光伏行业,企业自身出资都没有超过20%,大部分都是用地方政府和银行的钱。这种地方政府在光伏产业投资中扮演主要角色的后果,除了造成全球光伏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安全性极低以外,还可能导致关联企业破产、银行受损等一系列严重问题。据估算,整个光伏行业大约万亿金资金存在坏账风险。
银行辅助
龙头企业到期债务可展期
此外,针对当前光伏企业普遍存在的现金流紧张、资金周转困难,国家相关部委还将会同银行,对优秀龙头企业的到期债务进行展期,保证龙头企业的现金流。
其他措施还包括:要求地方政府每年完成一定数量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指标,并纳入考核;为沙漠、荒山太阳能电站项目提供优惠;加快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发电的结合,完善法规;引进欧美先进的系统集成标准,尽快出台;改善多晶硅企业的竞争环境、调高技术门槛;要求制造企业加快科技进步、提升转换效率、提升系统集成的能力,继续保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等。
“40GW只是数字,关键还在后续配套政策。”东方证券分析师曾朵红指出,从历次的新能源目标来看,都会配套相关的政策,后续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分布式项目管理办法和东部地区的上网电价;二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在她看来,配套政策的出台将是国内光伏需求大规模爆发的信号。
不过,分析人士同时指出,我国的四大银行都是上市公司,对贷款对象的考核有较为严格的标准,对未来具备偿还能力的企业,银行才会给予支持。具体而言,一线品牌和二线的主流品牌光伏企业最有可能收到支持。而对于产能利用率低下、工艺技术落后的企业,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的思路,应该不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