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9月6日发布正式立案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
欧盟反倾销程序
◆发布立案公告
◆发布日10天内:针对“替代国”的选取抗辩
◆发布日15天内: 提交抽样申请表、市场经济问卷
◆欧委会决定抽样后37天内:填写反倾销调查问卷
◆提交市场经济申请表后一个月内:欧委会官员就市场经济地位到中国进行核查
◆立案后约3个月:欧委会决定是否给予市场经济地位或分别裁决
◆提交问卷后约1个月内:欧委会要求提供补充问卷
◆提交调查问卷后:律师查阅非保密性文件
◆取得市场经济待遇后:欧委会就调查问卷内容进行实地调查
◆立案后9个月内:初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初裁后一个月内:初裁评议
◆初裁前/后:中国生产商/出口商可要求欧委会召开听证会
◆立案后第10个月-第15个月:欧委会审查生产商/出口商书面和口头意见,做最终裁决披露
◆得到终裁后第10天内:终裁前评议
◆立案后15个月内:终裁,征收最终反倾销税
全球最大光伏市场的大门正在对中国企业抬高“门槛”。
欧盟委员会9月6日发布正式立案公告,对中国光伏电池发起反倾销调查。这起涉案金额高达200多亿美元的案件,是中欧双方迄今为止最大的贸易纠纷,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
2011年中国光伏电池对欧出口金额204亿美元,约占同期该产品出口总额的73%。这意味着,一旦欧盟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中国光伏产业将遭受灭顶之灾,竞争优势不复存在,约30万从业人员将受到冲击。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就此发表谈话称,尽管中方多次呼吁通过磋商合作化解光伏产品贸易摩擦,但欧盟委员会仍执意发起反倾销调查。中方对此深表遗憾。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也发表声明称,强烈反对此次调查,对欧盟贸易保护主义行为不满,对可能产生的后果严重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欧盟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此次调查选取美国作为第三方的替代国,以衡量中国的光伏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分析人士称,由于美国的光伏制造业成本过高,以美国为参照,意味着未来中国企业必将面临高额的反倾销税。
欧盟委员会是在反倾销立案调查申请的45天期限最后一天做出了立案决定。此前的8月底,德国总理默克尔访华期间曾向中方做出了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表示:她更希望通过对话而不是调查解决争端。而欧盟贸易官员表示,他们必须要遵守欧盟的法律规定——如果某项贸易申诉符合一定标准,他们必须就此展开调查。
按照欧盟的规定,立案后60天到9个月时间内,欧盟委员会将作出初裁。而中国光伏电池企业需在37天内对欧盟的调查问卷作出答复,提交其产品输送至欧洲的出口量、收入、销售额等信息。
欧盟委员会表示,一旦倾销证据确凿,将可能采取贸易保护条款对中国产品征收9个月临时反倾销税。
调查针对全产业链
此次反倾销立案调查,是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SolarWorld AG牵头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同行于7月底提出的申请而做出的。
这次起诉已不是SolarWorld AG第一次对中国企业“动手”。这家企业早在2011年底就联合另外6家太阳能生产商在美国指控中国企业倾销。美国商务部今年5月裁定,对来自中国的太阳能产品征收约31%至250%的惩罚性关税。
而与前期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仅针对电池环节不同,欧洲这次反倾销调查包括中国的硅片、电池、晶硅组件。这也使得中国光伏企业要规避惩罚性关税的难度远超美国。
欧美两地光伏市场的“容量”也存很大差距。目前,欧洲是全球光伏产品的最大应用市场,也是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主要地区。而美国占全球的光伏安装量大致在10%左右。
Maxim Group分析师Aaron Chew称,对于中国光伏产业而言,这就好比刚刚遭到飓风袭击,又突然遇上龙卷风,情况非常糟糕。
中国光伏企业巨头已倍感压力。
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市场部沈扬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企业的法律团队正在准备相应的应诉材料。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陈卓也表示,为应对最坏情况的出现,英利已经在着手准备相关文件和分析性的数据。英利一方面将回答欧盟委员会的问卷,另一方面会展开游说,与欧盟委员会代表保持密切联系。
排名全球硅片产能前五的一家中国光伏企业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称,与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只盯住电池不同,这次欧盟几乎是针对全产业链。只反电池,企业还能通过将这一环节海外代工的方式进行规避,“现在可能需要在海外设厂了。”
英利也表示,其正谋划在东南亚或者欧洲设厂,以转移风险。
不过,沈扬子认为,“如果我们采取规避贸易壁垒的手段在国外建厂,又会因为当地的人力成本高等因素导致产品的成本上升。”
沈扬子还表示,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企业的行动,还需要政府的出面。
“光伏企业希望政府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目前的争端。我们将配合政府进行协商,通过相关渠道呼吁不要出现贸易战的局面。”据沈扬子透露,机电商会已代表中国的光伏企业到欧洲议会进行了游说,给他们写了一封信,阐明了问题的严重性。
欧盟委员会已开始比对中美同类产品
此案的申诉方SolarWorld提请诉讼时称,中国光伏发电企业接受非法补贴和从事倾销,认为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的低价格导致欧洲产品的市场价格削减,“如果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再不采取反制行动,所有欧盟(光伏)制造商很快都会宣布倒闭。”
欧盟委员会昨日宣布,欧洲企业提供的初步证据显示,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电池对欧盟市场的价格及当地产品的市场份额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委员会将针对中国光伏电池生产商展开调查。
欧盟委员会称,已将中国出口至欧洲的光伏电池价格与成本进行了比较,又将这一差价与来自美国的同类产品作了比对。该委员会称,使用这种方法计算得出的中国产品倾销幅度非常大。
对于中国光伏产品售价的下降,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一份公开声明中曾指出,中国光伏产品近年的价格下降主要原因是国际原材料价格的大幅降低,中国的竞争优势在于技术进步和集约化生产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并降低了成本,绝非倾销和补贴行为。
今年以来,硅料现货市场价格呈现持续下降趋势,由年初30美元/公斤下降至目前的18美元/公斤,降幅达到40%。硅料成本占光伏组件成本的25%以上,使得光伏组件的材料成本大幅度降低。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达成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称,是否反倾销,主要是看成本和销售价值价格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中国光伏企业制造成本经过多年努力,已大幅降低,而不管以哪个国家来计算,按理说都是不可比的。
“光伏产品成本降低,对平价上网和降低电力成本来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贸易保护角度,用第三方生产成本来衡量中国制造业,选取参照国这种规则对中国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吴达成说。
沈丹阳昨日称,“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世界经济复苏滞缓,各国光伏产业都出现了企业经营困难、破产倒闭等现象,中国也不例外。中欧光伏产业是一种相互依存、互利合作关系,限制中国光伏电池产品,将伤害中欧双方产业的利益。”
有业内人士认为,欧盟正式立案带给中国光伏最直接的打击就是又将有一批光伏企业倒下,特别是那些中小企业,在劫难逃。
新华社昨日援引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光伏业务部副总经理梁俊民的分析称,中小型厂家的主要市场就在欧洲,欧盟大门关闭后一些企业将会面临资金链供应断裂,新兴市场购买力又不够,加上国内的各种补贴政策难以覆盖中小企业,估计30%左右甚至更多的光伏企业会因此倒闭。
“中国台湾才有参照性”
分析人士称,由于中国加入WTO时,欧美并不认可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因此欧美国家在“双反”时,一般会选取一个生产成本高于中国的第三方替代国,美国对华光伏“双反”选取的是泰国,这次欧盟选择的则是美国。
由于泰国的光伏产业规模相当小,故其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以泰国为参照,最终使中国光伏产生背负了31%以上的“双反”税率。
“以美国为参照国也是完全没有道理的。美国的成本跟中国的完全不能比,美国建立一个工厂的成本是我们的两三倍,工人工资也是我们的两三倍。”民生证券电气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分析师王海生对早报记者表示,美国整个制造业产业已经空心化,成本高是不可避免,“如果拿任何一个国家的制造业成本跟美国比较,结果都会是倾销。”
王海生对记者说,中国光伏产品和美国光伏产品的成本差距,主要是综合成本不一样。
“一个是建造成本,初始投资不一样,厂房折旧相差很多。一个是产业链配套能力不同,中国配套能力要比美国强。可以说,除了核心设备成本和硅料成本跟美国差不多,中国所有制造环节的成本都比美国便宜很多。”王海生强调说。
前述排名全球硅片产能前五的一家中国光伏企业市场部负责人对记者称,美国的光伏产业跟中国的相比,人力成本高出很多,这是非常关键的一块。
另一位光伏分析师对记者称,如果从价格上来看,美国光伏的成本比中国大致高出20%~30%左右。阿特斯的沈扬子对记者称,以组件成本为例,中国主流厂商大致是0.7美元/瓦,美国那边是1美元/瓦,差距很大。
弘亚世代副总裁刘文平对记者称,“美国的光伏生产成本比中国高得不是一点点。如果要说相似性,做第三方参照,中国台湾地区可能还行。美国光伏制造业现在有两家大企业,但是技术路线跟中国的很不一样,没什么参考性,First Solar是薄膜技术。Sun Power的技术也很复杂,虽然效率非常高,但是成本同样非常高。拿美国做第三国参照,对中国光伏企业来说肯定是非常糟糕的。”
“中国无反制能力”
中国企业在全球光伏产业链位置有点“尴尬”,而这决定了对欧盟采取反制措施也将心有余而力不足。
8月17日,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江苏中能硅业等在内的几大光伏企业联合向中国商务部提出对来自欧盟的多晶硅实行“双反”调查,商务部受理此案,但至今未公布是否立案。这一度被认为是中国反制的一大利器。
据接近中国商务部的权威人士透露,商务部“很快就会启动对欧盟多晶硅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多晶硅是光伏产品的主要原料。
不过,有分析人士称,“中国光伏企业在下游占的比重很大,外国企业在上游占得很大,这种反制是自己给自己抬价,制的是自己。”
中国制造太阳能电池板所需的原材料、技术及设备大部分是从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进口。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仅从德国就进口价值3.6亿美元的银浆,进口多晶硅更是高达7.64亿美元。近年来,中国累计从德国和瑞士等欧洲国家采购约108亿元的生产设备。
“这个起不了作用,中国光伏企业在中游占的比重很大,外国企业在上游占的比重很大,如果‘双反’欧盟多晶硅,等于是中国自己把原料价格抬上去了。”王海生认为,外国企业在上下游两端,中国光伏企业居中生存,确实没有力量反制。
对于是否支持中国对欧盟多晶硅“双反”,英利法务总监陈卓称,他们持不支持态度,多晶硅作为光伏行业的重要原料之一,多年来一直依赖进口,随着保利协鑫、赛维LDK等企业涉足多晶硅以后,进口份额不断下滑,但去年进口多晶硅仍有6万多吨。如果对欧盟的多晶硅征收反倾销税,受伤害更大的还是中国光伏企业。
按照SolarWorld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弗兰克·阿斯贝克的说法,太阳能世界公司财务状况不佳的主要原因不是自身错误,而是“中国企业非法竞争扰乱了市场”。
欧盟委员会9月6日决定受理此案,对中国企业开展反倾销调查,预计2013年6月前做出初裁。欧盟一旦判定征收反倾销关税,收税日期将向前追溯。
对此,德国诺尔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赵辉指出,对于欧盟的调查,中国光伏企业不应袖手旁观,以为事不关己,因为反倾销程序基本上是分别针对各个企业。因此任何一个企业只有全力以赴去参与并争取说服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审查,这个企业的产品才有可能被排除在倾销产品名单之外,或者仅被征收较少的反倾销税。
不过,此次欧盟的“反倾销”也许会带来意想不到的一轮抢装潮。
刘文平称,9个月后会有初裁,根据规则,追溯期最多是三个月,“据此看,我们认为应该有半年左右的时间窗口,在欧洲可能出现一波抢装。但这也有风险,那就是如果初裁提前。虽然我们认为这波抢装规模或许不会多么巨大,但至少可以减缓价格的下跌。因为在欧洲的中国组件现在已经非常便宜了,项目能够取得不错的回报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