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积极应对磋商 对内启动国内市场
业内人士建议,在欧盟做出最终裁决之前,一方面,应积极出面与欧盟交涉,可适当
选择涉及欧洲大众、农民利益的事项进行反制裁。另一方面,要尽快启动国内市场,将新能源规划落到项目中去,给国内企业以缓冲时间。
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后,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6日已表示,目前,全球光伏产业发展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限制中国光伏电池产品,不仅伤害中欧双方产业的利益,也将破坏全球光伏产业和清洁能源的健康发展。中方呼吁欧方能从中欧经贸合作的大局出发,认真考虑中方的立场和建议,通过磋商合作解决光伏产品贸易摩擦。
根据欧盟相关法规,欧盟将在9个月内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15个月内对此案作出最终裁决。计友强表示,这一期间,我国相关部门还可适当选择与欧洲民众生活相关的行业进行反制裁,呼吁欧盟委员会停止对中国的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同时,组织国内企业开展集体海外营销。如在进行对外援助时,可将光伏产品列为重要援助物资,间接帮助企业打开新市场。
国内市场方面,梁田表示,“国家已制定了太阳能发展利用规划。我们希望尽快启动国内市场,把这些规划变成项目。让规划尽快落地,给企业一些缓冲的时间。”
另外,“光伏行业无序发展,企业之间恶性竞争的后果已开始显现。”王会贤建议,要提高国内光伏行业准入门槛,合理规划光伏行业的发展。张培建则建议,对有竞争力的光伏企业实行提供融资扶持、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让企业及时进行技术改造,提高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