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太阳光电发电系统的成本虽然至少需近70万元,但高雄市经发局成立的“日光屋顶专桉推动办公室”算一算后强调,民众安装太阳能发电设备发的电,可以卖给台电,以目前台电的收购价,约7年能回收成本。
政府正鼓励民众在私有建筑的屋顶装设太阳能发电设备,高雄市经发局今年初并成立“日光屋顶专案推动办公室”推广,除了召开说明会,也协助民众或民间企业解决装设太阳能发电设备遇到的问题。
“装设太阳能发电系统除了节能减碳,还有什麽好处?”许多民众问专桉推动办公室人员有关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成本、可不可以回收等问题,专案办公室昨天帮民众算了算大致的支出与回收概数。
依据目前台电购电机制,建筑物屋顶装设太阳能发电设备的民众、企业,可与台电公司签定购电契约,则太阳能发电设备所产生的电力,可依据购电契约上面的费率卖电给台电公司;购电依经济部能源局每年公布的费率为准;目前台电的购电费率一度9.2元新台币,一次签订20年的购电契约,等于20年内台电必须以这个价格购电。
专案推动办公室以面积24坪的屋顶面积计算,民众装设太阳能发电设备后的发电量约8瓩,每瓩太阳能发电设备成本目前为8.5万元新台币,总成本是68万元新台币,发电设备每年发电度数为1万804度,每度电卖9.2元,每年卖电所得为9万9397元,第7年可赚回成本。
现在太阳能发电设备不易损坏,使用期可达20年之久,只需定期清除太阳能板上面的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