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配套措施促进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实施

来源:发布时间:2012-05-14 08:51:59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下发各省引起业界的关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眉目渐显。如何看待《讨论稿》以及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出台存在哪些争议?还需要制定哪些配套措施及细则促进其落实?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记者专访了能源领域研究专家,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陈柳钦。

存在哪些争议?

记者: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久久未出,主要存在哪些争议?

陈柳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作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制度选择,我国已经探讨了十余年。一直以来,是否引入配额制,有许多争议。有人认为,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还不适于配额制的实施;有些人则担心,如果预先设定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配额,电网一旦完成配额,可能不会再主动完成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也有人认为,由于各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阶段不同,在配额制政策下,可能存在着不公平竞争;还有人提出,我国已经在《可再生能源法》中引入了强制收购政策,再引入配额制可能产生冲突。

对于上述争论,我认为,部分人对我国市场条件的担心有些不合时宜。2007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已明确要求,装机容量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发电企业要承担一定的可再生能源配额。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至今未能实行。

2009年12月,修订后的《可再生能源法》的最重要内容就是明确了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实施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但具体落实的细节和管理办法始终没有出台,这使发展到十字路口的中国新能源产业找不到可以依靠和信赖的政策和向导。《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是继2011年年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后,国家在有序规范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迈出的又一步。

  如何看待《讨论稿》

  记者:《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讨论稿)》已经发布。你如何看待本次讨论稿?


陈柳钦: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与以往激励政策的区别在于,它是一种把过去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持的政策转向政府管制下的市场机制,为大规模发展可再生能源创造了条件。

可再生能源电力在目前的电力市场中没有公平竞争的条件。常规的化石燃料电厂对环境的污染没有全部计入成本。可再生能源发电带来的环境方面的好处具有社会性,但是它的成本却由个别企业承担,这是最大的不合理。配额制用法律手段将个别企业的清洁电力生产的成本分摊到所有的电力产品中,可以实现外部成本的内部化,为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常规化石燃料电力创造一种公平的市场。

可是,为什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至今未能施行呢?主要原因在于电网企业的利益平衡问题、可再生资源不平衡问题、“配额”的确定和分配问题以及技术问题。如果电网企业有种种理由来免除自己不履行相关义务的责任,其他义务主体如发电企业、地方政府等在有意履行义务时,就可能出现无能为力的境况,甚至发生有关矛盾,致使配额制的目的难以真正达到。

除此之外,管理办法讨论稿没有列出经济上的鼓励和惩罚措施。目前,只是对相关企业和地方政府提出了行政上的要求,还没有合理可行的经济手段来促进配额制的实施。另外,配额制的出台和落实,有望缓解风电行业因电网限电而存在的弃风问题,但落实效果如何,还有待出台配套监管细则。对不能完成配额的地方政府、电网企业,要进行一定的约束和惩罚,以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进入终端市场。因此,我们要通过制度创新,完善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正和博弈规则,避免零和博弈。

条件是否成熟?

  记者:不同区域之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指标进行交易,目前条件是否成熟?

陈柳钦:全国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不平均,要充分实现配额制中提出的指标要求,就必须允许不同区域之间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指标进行交易。但国内众多地区可再生能源发电缺乏输送通道,完成指标任务存在客观技术障碍,更遑论进行配额交易。

管理办法(讨论稿)允许地方政府将配额进行交易流转,从而获取交易收入。这体现了一个相对公平的原则。比如在西部,由于资源丰富,发电企业分布比较多,发电量自然也多,但人口、工业少,消费就很少;但在东部,电力需求量非常大,而大型的电站和发电企业却很少。如果配额制是根据消费的电量来配给,那么就会出现东部用电多的地区获得的配额虽然多,但却没有足够的发电能力;而西部用电少,它获得的配额肯定也少,但巨大的发电能力就被浪费了。所以,允许交易流转有利于区域间的平衡发展。与此同时,在交易时,国家必须要有严格的监管制度。

下一页>  

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记者: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实施,还需要哪些配套措施?

陈柳钦: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出台的同时,还应该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否则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难题难以彻底解决。

首先要解决电网企业的利益平衡问题,关键是电价机制问题。推行配额制肯定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扶持,但扶持到什么程度,却是会引起极大争议的话题。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电网是一个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但作为企业,它不是慈善机构,必须按照市场机制来运作,其盈利也是理所应当的。由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高于常规发电成本,上网电价的成本差异在现行电价机制中不能传递至电力终端用户予以消化,仅靠国家补贴不能完全冲抵差异成本,影响电网企业收购接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积极性。即使出台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根本问题没有解决,并且没有具体的法律要求和奖惩机制。

其次要解决配额制在不同地区间的交易制度。由于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不均,要完成所谓的配额,许多中东部省份需要向西北部地区购买额度。问题在于,此类配额交易涉及众多环节和待解难题,各省之间买卖可再生能源电量的价格该如何确定,输电通道、输电费用如何计算,配额的可测量、可核实等均有待进一步研究和确定。如果配额无法交易,那就称不上是真正的配额制,而更像是有关指标的行政强制分配制度。

配额制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新政,但仍以行政考核为手段,其能否完全落地仍有诸多不确定性。配额制只有和先进的技术、有力的监管结合起来,才能发挥最好的效应。配额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不能解决全部问题,它只是一个过渡性举措。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从电力体制、电价机制、产业政策以及市场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配套考虑,综合治理。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Masdar进军新西兰,拟投资10亿新西兰元建设可再生能源项目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11-05 09:08:01

阿布扎比未来能源公司Masdar宣布将在新西兰投资至多10亿新西兰元,用于开发光伏、风电及电池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此举通过与新西兰投资促进机构Invest New Zealand签署的谅解备忘录(MoU)正式推进,旨在支持Masdar全球清洁能源装机目标——从当前超65GW提升至2030年的100GW。合作依托新西兰与阿联酋《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EPA)框架,强调资本、技术与本地项目的对接,并探索与新西兰企业联合投资的可能性。新西兰政府将可再生能源列为重点发展领域,计划到2040年实现可再生电力发电能力翻倍。该投资被视为CEPA落地的重要实践,亦契合新西兰低碳转型战略。(198字)

华北能源监管局三季度12398热线投诉举报处理通报来源: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11-05 09:00:09

华北能源监管局于2026年11月4日发布2026年三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处理通报。当季华北区域共接收投诉960件,其中电力领域占870件、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领域90件;被投诉主体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最多(355件),其余依次为冀北、天津、北京及内蒙古相关电网企业。投诉热点集中于用电报装不规范、停电抢修不及时、电能质量差(如频繁停电、电压异常)、计量电费异常以及分布式光伏并网受阻五类问题。同期接收申诉70件、举报63件,申诉事项多与投诉内容重叠,举报则以承装(修、试)许可问题为主。所有投诉均实现100%及时办结,申诉与举报亦完成相应调查与处置,并对典型案例提出整改要求。

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11-03 09:57:50

11月2日,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本次修法立足于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建设能源强国和推进生态文明的战略需要,旨在适应我国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新阶段的制度需求。草案共十章七十六条,系统完善了法律框架:明确坚持党的领导,调整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强化资源调查、规划编制与项目开发管理;规范生产、并网、输送等环节;健全市场化交易机制与价格形成规则;压实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促进绿色消费;支持科技创新与产业链升级;完善配套保障措施、监管体系及法律责任。修订工作以构建全球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实践为基础,推动法治保障与产业发展协同深化。(198字)

前三季度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长约百分之八来源:人民网 发布时间:2026-11-03 09:56:47

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扩量提质”良好态势:发电量达3.1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8%,占全部发电量的41.8%,已超第三产业与居民生活用电量总和,满足全社会近四成用电需求;新增装机1.8亿千瓦,占全国新增装机的71.7%,其中风电、光伏发电合计新增1.7亿千瓦;截至9月底,可再生能源累计装机达25.18亿千瓦,占总装机的60.94%,风光装机突破20亿千瓦、占比近48.7%,光伏装机历史性超过煤电,成为第一大电源品种。风光发电量达1.9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贡献了全国发电增量的87.5%。

风、光项目也可获容量电费!山东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来源:山东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1-02 09:08:29

山东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5日发布《山东省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政策要求(发改价格〔2026〕114号)。该细则拟建立覆盖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明确其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中所贡献的可用容量可获得相应容量电费补偿。此举标志着山东将风电、光伏等波动性电源纳入容量补偿体系,推动多元电源协同参与系统可靠性建设。文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5日,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省发改委价格处反馈建议。(198字)

目标到2035年新增15GW可再生能源装机!欧盟启动地中海绿能投资平台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10-30 09:08:29

欧盟正式推出“跨地中海可再生能源与清洁技术合作倡议”(T-MED)投资平台,旨在推动地中海地区(含中东、北非及海湾国家)清洁能源发展。该平台以最高45亿欧元欧盟担保为支撑,目标撬动250亿欧元公共与私人投资,到2035年助力当地新增15吉瓦可再生能源装机。T-MED重点支持光伏、风电、储能、电解槽、电网现代化及跨境互联等项目,并着力破解审批、并网、监管和购电协议等投资障碍。目前首批落地项目包括埃及约4.3亿欧元混合光伏项目、突尼斯两座共200兆瓦光伏电站及配套输电设施,以及一项16亿欧元的埃及国家电网升级工程。平台还通过联合采购、产业合作与专业人才培训,提升区域清洁技术制造能力与供应链水平。

天合光能荣获2026年度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10-28 09:20:54

天合光能凭TOPCon钙钛矿/晶硅叠层技术获2026年中国可再生能源科技一等奖;其3.1m²组件以907W功率、29.2%效率刷新世界纪录,实现全球首单高端户用出海;专利达758项,加速推进光储氢及AIDC智慧能源战略升级。

通威受邀出席第二十届中国可再生能源大会,分享多路线创新成果来源:通威集团 发布时间:2026-10-28 08:57:13

通威亮相第二十届中国可再生能源大会,邢国强博士主持光伏分会场;“高效高双面率TOPCon”项目入选2025年度重大科技进展;异质结银包铜单耗<3.7mg/W、组件功率破802W;TOPCon“零成本提效”新路径、TBC量产突破、“砾辉”沙戈荒组件实证增益0.75%,多维技术成果集中展示。

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打造零碳综合货运枢纽,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来源: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26-10-27 10:30:03

《综合交通枢纽发展“十五五”规划》由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旨在系统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以提升衔接转换效率为核心,统筹推进枢纽集群、枢纽城市和枢纽港站三级架构发展,重点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四大国际性枢纽集群的全球辐射能力,并培育武汉、郑州、西安等全国性枢纽集群。规划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枢纽体系,支撑实现“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到2035年全面建成一体融合、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的枢纽体系。在实施路径上,强调一体化建设与存量更新并重,推动客运便捷换乘、货运多式联运提质增效,尤其突出绿色转型——明确打造“零碳综合货运枢纽”,鼓励在枢纽设施中规模化应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并配套新型储能与能源管理平台。(199字)

智驭光能,稳网未来 新能源公司核心装备亮相第十九届印度REI来源:特变电工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10-26 09:49:23

特变电工新能源亮相印度REI展,展出TC4800KF集中式逆变器(效率99.09%)、TS550KTL-HV-C2组串式逆变器(适配复杂地形与湿热环境)及TSVG-70/35-W-C静止无功发生器,覆盖“发得出、并得稳”全链路智能光伏解决方案,彰显中国高端装备技术实力与本地化服务能力。

12.66 GW:南澳一次性招标相当于现有装机1.7倍的风光容量来源:国家能源小数据 发布时间:2026-10-23 09:14:28

南澳州于10月18日公布Whyalla West土地释放区可再生能源项目招标结果,四家中标企业将开发总计12.66 GW风光装机,规模达该州现有风电与光伏总装机的1.7倍。项目集中布局于Whyalla以西超1.1万平方公里牧区,以风电为主(占97%),仅含0.36 GW光伏,契合当地钢铁产业对夜间稳定绿电的需求。中标方获5年期“可再生能源可行性许可”,可开展技术、商业及环境研究,但须另行申请建设许可,体现“先供地、后审批”的两段式管理机制。此举旨在联动土地供给、许可制度与工业负荷,推动绿色钢铁重启;当前尚无确定用电主体,属前瞻性布局。伴随南澳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已达77.1%,该招标是其实现2027年100%净可再生目标的关键一环,也凸显输电与并网能力将成为后续发展瓶颈。(19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