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中国光伏企业所得到的相关优惠政策却非常少。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瞿晓铧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仅以土地贷款利息为例,阿斯特在中国国内的支付金额为6%~7%,加之汇率变动等因素,这个数字一度攀升至10%,甚至高于阿斯特在海外的支付比例。
在激烈的竞争之下,美国方面的“双重标准”再度出现。据盛德国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磊介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12月5日发布初裁结果。从历史情况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初裁中认定无产业损害并终止调查的情形非常少,仅为10%。
就此,瞿晓铧代表应诉企业呼吁,美国商务部与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应在仲裁中秉公执法,摆脱情感与政治因素,为中美两国的互利共赢创造公平的贸易环境。“毕竟,道、义、理都在中国。”瞿晓铧强调。
英利绿色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苗连生的立场则代表了与会企业的心声。他指出,企业并不惧怕美国的调查,相反,企业还会逆势前行,继续在技术、研发、市场方面作出长足努力,实现全球化发展的战略目标。“中国应诉企业并未寄希望在初裁阶段就认定不存在产业损害。”李磊指出,中国光伏企业积极参加初裁阶段的抗辩工作将为终裁阶段的抗辩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