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调查范围将针对中国产‘电池’和‘组件’。如果ITC同意这个申请,将大大扩大本案调查范围,将很多原本不涉案的中国光伏企业纳入本案调查范围。这种突然申请扩大调查范围的做法非常罕见,是申诉企业明显的操纵调查程序的行为。”李磊说。
据介绍,中国应诉企业已就此问题展开一系列工作。在ITC听证会上,中国应诉企业抗辩称ITC未能收集关于扩大后产品范围的数据,因此不应接受扩大产品范围的申请。中国光伏企业也已经于28日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详细的反对意见。ITC和美国商务部将在日后就调查的准确范围作出裁定。
李磊说,尽管裁定结果仍难以预测,中国企业已经做好准备,应对基于扩大的产品范围的调查。目前,ITC和美国商务部的调查程序都处于初裁阶段。ITC将于12月5日发布初裁裁决。美国商务部将可能于2012年1月和2月分别就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但上述日期也有可能被分别延期至3月和5月。
据悉,“双反”调查中的美国国内产业损害问题是所有中国应诉企业需要抗辩的共性问题。因此,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协调下,中国14家主要光伏电池生产企业组成了联合应诉团队,在产业损害调查程序中以一个声音、一个步调进行联合抗辩。这将大大提高中国企业的应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