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能源评论》2011年9月刊
中国光伏产业家在何方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有的人直上天堂,有的人直落地狱。”狄更斯这句名言,应验于中国光伏市场。
在最坏的时代里,我们遭遇了欧洲债务危机,外商毁单、补贴调整、扩张过快,这些因素成为最后一棵稻草,让习惯于墙内开花墙外香的中国光伏企业只能将货物积压在港口。
在最好的时代里,我们盼来了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的出台,这意味着中国光伏发电正式进入每千瓦时1元的时代。各方的反应或平静、或激动、或疑虑、或庆幸,但共同的评价只有一句,“这是一件好事。”
值此关头,本期封面文章聚焦变幻莫测的中国光伏市场,邀请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副所长许洪华,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周原冰等专家,以及国家能源局研究员和中国光伏企业代表,济济一堂,共同探讨中国光伏产业的现状与前景、问题与改进。
共识是显而易见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得很快,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并且出货量世界第一,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在未来,特别是2100年以后,太阳能最可能成为主导能源。
可眼下,中国的光伏产业发展尤其要控制节奏,不要指望连续翻番的奇迹发生。光伏产业至少不会再出现2010年这么快的发展速度,至少不会有百分之百的增长。而仅靠国外市场拉动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显然已经不能持续,解决中国光伏企业困境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要加快启动国内市场。
将家安在哪里?对于每一个中国光伏企业,都是一个真命题。
中国光伏并未走入寒冬
嘉宾:石定寰
国务院参事、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
纵观改革开放33年,当前,中国可再生能源正处在大发展时期,跟30年前比,不可同日而语。那时候,无论是大环境、社会舆论引导,还是技术装备,都相当缺失。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制定,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们面临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调整结构的重任,作为经济基础的能源也面临结构调整的任务。但我们从工作思路上,仍把主要的着力点放在了传统的化石能源身上,只要能源一短缺,马上想到的是多挖煤,忽视了可再生能源日新月异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光明前景。
日本福岛核事故引发了全球对能源问题的深入思考,未来能源的前途在哪里?我觉得是时候讨论如何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了,因为人类总有一天要调整用能方式,晚调整的话包袱会更重,压力也会更大。
中国政府承诺的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至15%,靠什么实现?原来主要寄希望于核能和水能,然而在核能开发受安全问题的制约,原定的发展目标面临调整,水能开发也受生态环境问题挑战的现状下,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要承担更重的责任。到2020年,如果我国的能源消费总量接近50亿吨标煤的话,完成15%的目标,就需要7亿多吨标煤,而目前我们可再生能源的消费量才不到2亿吨标煤,相差了几倍,发展的潜力和空间还非常大,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谈不上什么冬天,相反,我国的可再生能源需要更高的发展速度,才能实现2020年的目标。当然,目前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巨大的调整压力。
加快启动与培育国内市场
就光伏而言,我们这几年发展比较快,从产业层面上,中国的光伏电池产量已经占世界一半。过去几年,我们常说的“中国光伏产业两头在外”的情形也有所改变。目前,我们90%的市场和原材料仍在国外,但原材料供应已有一半依靠国内,今年达到60%、甚至70%都有可能。这得益于国内几家大的太阳能多晶硅企业,都已制定了新的发展目标,而且它的价格与成本在下降。同时,所需装备的开发也有所进展,这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很有利。
尽管发展势头很猛,引得很多企业都在扩张,可仍然存在危机。一方面,由于欧美经济持续低迷,欧美的市场订货数量在降低,导致很多企业的产品积压在港口;另一方面,欧美市场的订货价格也在降低,过去我们一瓦大概是十几元,现在已降到一瓦十元钱左右,这样一来,我们企业的盈利空间就越来越小了。
如此,仅靠国外市场拉动国内光伏产业的发展,已然不能持续。那么,解决这一困难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要加快启动国内市场。这需要政策上的扶持。要通过落实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全面推动国内应用市场的启动及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最近公布的光伏固定上网电价政策,其中1.15元的电价只给了半年,难以真正启动市场,难以有利于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加强技术创新
目前,我们大多数企业多是重复传统的技术,没有太多后劲,这显然不行。大家不要忘记,现在各个国家都在光伏上面下了大功夫,特别是日本,在福岛事件后,新能源发展的重点转到太阳能上,各大公司都在加大投入力度开展新的研发。
至于美国,在奥巴马上台后,加大了能源开发的力度,并与中国展开了清洁能源合作。然而,在上述合作中,美国并未把可再生能源的研发放进来,也就是说,美国仍然希望在此领域保持对中国的优势,而不愿让中国得到美国的新技术。
我今年一月到美国麻省理工大学访问,了解到他们已把清洁能源的研发提到了最优先的领域,而且相当大一部分是用在可再生能源的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上。据我了解,美国的各大国家实验室也在加大这方面的研发力度,这预示了在未来的三五年当中,美国会出现更多的围绕着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创新成果。
欧洲太阳能的发展计划,除了光伏产业,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计划在北非、南欧地区建立大规模的太阳能热发电站,为此也正在加强研发开发、试验工程等创新活动。
以上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如果我们只关心眼前的产业,如何通过扩大产能来赚钱,过几年我们就会突然发现,发达国家又有大批新技术上来了,而我们在技术上又落后了。
令人欣慰的是,现在国家和一些企业已经认识到了这点,越来越重视技术创新。在“十二五”时期,科技部加大了太阳能领域的支持力度,建立了太阳能电池的十来个重点项目和一批探索性项目。一批国内的太阳能企业也在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创新能力建设,这是完全必要的。
加大应用方式探索
要加快打开国内光伏市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找到更加广泛的应用方式。过去,我们光伏发电比较重视建大规模的发电站,这在太阳能资源和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如青海、宁夏、甘肃、内蒙古,是很需要的。但东中部地区不具备条件怎么办?所以要重视发展各种类型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同时要与智能电网的发展结合起来。目前有一些公司,正在做这方面的积极探索,当地建厂政府很欢迎,企业自身也获得了一些收益。
我知道在广东的某些海岛上,已经建立了自给自足的微电网系统。其实,在海岛之外,这样的模式在陆地上也是可以推广的,毕竟还有很多大电网难以到达的地方。甚至,在社区建立微网系统,达到多能互补,也是一个重要的应用方式。这里面可以有光伏发电,也可以有小风机,此外还可以结合其他能源,包括城市垃圾处理后的发电、天然气发电以及各种非常规天然气发电,通过多种互补,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把微网建立起来。
我一直认为,在应用方式上的创新,是可再生能源的一大特点,我们应该依靠科技创新,创造适合可再生能源特点的发电、送电、用电的新方法、新技术,这将使人类在能源利用上前进一大步。我们强烈希望,正在制定的分布式能源系统管理办法及早出台;同时,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加快推进和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加强企业管理与加强基础性工作
发改委最新颁布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使得我们的企业可以有一定的盈利空间。但盈利之后,大家干什么?是继续依靠已有的传统技术扩大产能?还是进一步加强研发工作,提高企业竞争力?我想这些方面需要企业大胆投入,包括人才培养的投入。
对于政府而言,因为光伏行业是一个正在发展的新兴战略产业,虽然遇到了同质化和恶性竞争的问题,但我们不应该收缩这个产业,应通过鼓励创新与竞争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同时着力培育与开拓应用市场,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除此之外,政府要加强基础性工作,如标准化与技术规范的制定、质量检测认证以及资源调查与评估等。将来我们大量的电站需要建设,那么各地的资源情况如何,这是做好规划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资源不好,急于建立电站,效果肯定是不好的。
过去几年,国家对风电资源做了很多评估,但是太阳能资源国家至今没有拿出资金做基础性的调查评估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亟待加强。上述这些工作做好了,光伏产业的发展将会有一个新的飞跃。
光伏产业告别暴利时代
嘉宾:李俊峰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这意味着,业界呼吁良久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最终落地。
总体而言,这一政策的出台将对我国光伏产业发展产生较好的影响,因为,第一,符合我国《可再生能源法》所确定的可再生能源电价制定原则;第二,符合发电行业的的客观规律。
客观观察,这一政策还有待完善:第一,该政策制定的是全国统一的标杆上网电价,而不是像风电一样,根据资源差别制定不同的区域电价。这样就易造成光伏电站建设过于集中,不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第二,该政策还是采取成本定价的方法,没有对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给予更多关注,不利于促进技术进步。第三,没有规模限制,有可能造成某一时间段发展规模过快增长。我们必须要吸取西班牙、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的教训,他们因为实施过于优惠的补贴价格,使光伏电池安装量过快增长,不仅造成电网压力过重,还给财政补贴带来巨大压力,以至于难以为继。不能因为光伏制造产业做了件大袍子,就要装机容量吃成个大胖子,来适应这件大袍子。
告别暴利时代
到2020年后,中国的光伏装机容量可能将达到世界的一半,甚至更多。当然,这只能是在平价的光伏上网电价实现之后才能做到。政府要通过明确的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时间点,给出该产业的长远发展方向,即企业不要再希望通过暴利来发展。
标杆上网电价的出台直接获益者是电站开发商。只有电站开发商获益,光伏产业的市场才能实现规模化发展,制造商才能由此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所谓“获利的是光伏电站开发商”的说法,并不正确。当然,制造商不会再像过去那样有30%~40%的回报率,因为,制造业不是一个暴利行业,除非企业占领技术制高点。就整个行业而言,光伏制造业的回报率将会降到10%,甚至更低。
目前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会促使光伏制造企业形成规模经营,降低成本。这对一大批中小企业而言,日子就不会好过。这并不是说要利用政策让它们全部倒掉。目前,实力雄厚的光伏制造企业都急于打造垂直一体化产业链。但企业很难在各环节都精通,都做得最好。这会将所有的产业环节风险加于一身。就目前而言,国内没有任何一家企业形成完整的垂直一体化产业链。此外,观察该模式的好坏,看其市场反应即可,如果其融资成本很高,就证明其效益不好。所以,许多大企业都在考虑,用联合、协作等方式来改变发展模式,有些甚至可以通过收购、兼并和代工等盘活中小企业。这样,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就实现了共赢。中国光伏产业或将迎来联合、协作和整合的新时代。
电价补贴不会助推通货膨胀
目前,业界担心,虽然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出台了,但因为电力附加的每千瓦时4厘钱,还不足以补贴风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哪还有多余的资金来补贴光伏发电。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没必要。经笔者计算,到2020年,风电上网电价基本与燃煤发电的标杆电价持平,补贴的重点将集中在光伏发电等太阳能发电领域。即使我国光伏电池累积装机容量将达1亿千瓦,每年的发电量大约为1200亿千瓦时,按每千瓦时补贴0.3元计算,大约为每年补贴360亿元。因此,我们十年间最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提高到每千瓦时两分钱即可,即从现在开始每年提高两厘钱。
目前,全国用电侧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早已超过了0.5元。十年期间每千瓦时上涨两分钱,可以说几乎不会造成影响,更不会造成所谓的通货膨胀。此外,相比火电,光伏装机容量很小,对其补贴不会带来多大的财政压力。当然,我们要控制规模,不能做太大,必须迫使光伏上网电价在2015年降到1元钱以下,2020年降低到0.8元以下,为其大规模发展做好准备。
政策要拉动东部发展
目前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容易导致光伏电站扎堆开发,使资源开发过于集中。比如,甘肃风电外送本来就已困难重重,如果再加上建设几十万千瓦的光电,那就极可能出现电力无法外送的问题。不能说有资源就一定要开发,还要看输送能力和输电成本。其实,太阳能与风能完全不同,比如有的西部地区风资源特别丰富,东部有些地区却几乎没有风资源。但太阳能在日照条件最好的地区青海,其年发电小时数超过1600小时,而日照条件较差的地区江苏,其年发电小时数在1200小时上下,二者相差并不大。从青海所发的1千瓦时电输送到江苏的价格肯定要高于在江苏发1千瓦时电力的价格。因此,从经济性而言,光伏电站建设应该尽量接近电力负荷中心。
固定标杆上网电价出台后,地方政府出台的光伏电价政策就要进行适当调整,与之相适应。可以允许山东、江苏等之前出台的地方光伏上网电价比固定标杆上网电价高一点。东部地区日照时间较短,因此在固定标杆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要再进行补贴,每千瓦时可以再加上几毛钱,不然将无法维持其发展,比如江苏,山东、浙江、广东等经济发达省份完全有能力这样做。这样本地的光伏产业就能实现较快发展。
各种政策仍将并存
国家发改委的标杆电价政策出台后,推动我国光伏发电市场的政策出现了固定标杆上网电价、金太阳工程、特许权招标三种机制并存的局面。这三种政策形式继续并存是很正常的。在没有招标电价和固定电价之前,财政部出台了金太阳工程,金太阳工程的核心是“自发自用”,这对用户电价较高的地区,例如浙江、上海、广东等有吸引力。其最大的受惠区域是东部地区,但对电价水平很低的西部地区吸引力较小。
特许权招标项目解决业主土地征用、电网接入以及项目核准和项目融资等一系列难题,尤其是出台全国统一的标杆电价之后,招标电价和标杆电价将会逐步接近,因此,特许权招标对一些大型投资商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在全国统一标杆电价的条件下,每千瓦时1.15元电价主要集中西部地区。因此三种政策机制都有其适用的范围,都有其合理性。
政策要兼顾投资主体利益
光伏发电最适合于分布式发电,适于在用电侧安装光伏电站。但要平衡各方利益,特别是电网企业的利益不能忽视。电网企业虽是垄断企业,承担着巨大的社会责任,但毕竟也是企业,需要盈利。比如,德国的政策使得电网企业并没有反对大量安装光伏屋顶电站。因为,其光伏屋顶电站所发电量,无论是自用,还是通过电网销售到其他消费者,都被视为是电网所售电量。这样,电网公司的利益就得到了保障,就有积极性来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因此,中国如果要实现光伏产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实现各利益方的平衡。
目前,《电力法》规定,只有合格的电力开发商才能向电网公司销售电量,这就出现了许多问题。光伏项目的开发商只有取得该方面的营业执照,才能将光伏电量销售给电网公司。比如,在实施金太阳工程时,某家法院在屋顶安装了光伏系统,而法院属于非经营主体,开不出出售电量的发票,电网公司就无法收购其光伏电量。再例如,在某个人屋顶上装了光伏系统,如果用户申请了营业执照就意味着此人有了职业,如果此人是下岗职工,则他可能申请不到失业补助。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正视和解决的。
企业看国内市场目光要长远
有部分一线企业认为,既然国内的标杆上网电价这么低,我国的销量在国际市场又不错,又能拿到高价格,何必将产品销售到国内呢?企业追逐的就是利益,这无可厚非。长远看,十年后,中国的光伏装机容量,可能占到世界的一半。如果因为现在的一时价格之低,而不去大力开拓国内市场,等市场被其他企业占领后,就得不偿失了。
作为光伏电站开发商他一方面要选择价格较低的产品,另一方面也要选取质量可靠的产品,因此,或许会出现个别质量较差的电站,但从整个行业看是不会出现大问题。从制造商角度而言,不要担心被生产劣质产品的、搞恶性竞争的企业打败,那些能够百年存留下来的企业都是非常优秀的、不断创新进步的企业。
光伏将成为未来主导能源
嘉宾:许洪华
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副所长、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
这些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很快,规模位居世界第一,并且出货量世界第一,这是一件非常了不得的事。取得这么优异的成绩,是与光伏企业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而这些光伏企业成功的要素主要来自两方面:
一是,在中国光伏产业中,特别是现在发展比较好的这些企业,既充分利用了资本市场,又利用成熟技术达到快速扩张。形象地说,就是把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设备、生产线拿来,快速复制。
二是,这些企业正好是赶上了欧洲千载难逢的市场机会,通过创建垂直一体化的产业链,在很短时间内,使我们国家光伏产品的成本达到了全世界最低。
这里面,有没有技术的功劳?答案是有。虽然仅是一些辅助设备,一小部分关键技术设备的进步和局部工艺的改进,但这已经使我国的生产成本具有一定优势。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哪一家企业是真正靠技术成功的。所以我觉得,中国光伏行业下一步发展,从立足于长远的角度看,要拥有核心技术。
应建立国家级实验平台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到今天,从市场环境来说,依旧是靠国外市场,这存在很大的外部风险。国家也注意到了这点,因此,在“十二五”规划中,能源局提出要建立完整的产业链服务体系。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但是如何建立,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我考察了一些光伏技术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它们的特点基本上都是先建国家实验室,有了这个公共的平台,再持续地做出台政策法规、加大科研投入等事情,使本国的光伏产业得到全面系统的支持,然后整个产业也随之得到发展。
我们的光伏产业现在是世界第一了,可至今仍没有国家的公共实验平台。有人会说,中国也有国家级的这个中心、那个实验室,但是,我反问,有哪一个中心,哪一个实验室,承担了国家的职能?前一段时间,美国麻省理工大学的一位教授跟中国科学院搞了一次头脑风暴活动,他告诉我,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美国有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美国政府给它一定职责,包括召集建立公共实验平台,帮助美国能源部组织课题及进行实验研究。从长远考虑,我们国家应该着手建立国家级公共平台,其职责应该包括从研究到技术转化,人才培训,如何吸引资本投入等方面,我认为,这才是完整的产业链服务体系。
结合实际制定发展思路
中国光伏企业还是要重视差距,立足长远。在座的企业可以自问,我们的技术实际状况是个什么样?我想,大家都很清楚。随便拿出一个国外实验室,我们企业与之在研发水平上,都相差一大截。因此,需要全行业达成一些共识,也就是说,国内不要总把“世界第一”挂在嘴边上。否则,谁还会给政策优惠,谁还会给你经费支持?
因此,我认为,中国太阳能行业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思路。对此,科技部提出了“1234”的发展思路,我个人非常认同。所谓“1”,就是一个目标,即实现太阳能大规模利用,达到和常规能源竞争的目标;“2”是两项任务,即完成光伏大规模生产和大规模利用的任务;“3”是三类电池,即晶硅、薄膜、第三代新型电池,三者之间怎么取舍,现在的观点是:应该让这三种电池技术齐头并进发展,不存在谁替代谁的问题;“4”是四个领域,即从材料、器件、生产装备到系统要全产业链布局,同时要形成产业的公共服务体系。
要加大对光伏产业的宣传
我坚信,太阳能产业的发展,将经历从补充能源,到替代能源,再到主要能源的过程。在未来,到2050年,特别是2100年以后,太阳能最可能成为主导能源。什么是主导能源,就是第一份额的能源。很多人可能不认同我这个观点,但是没关系,我觉得这是对一个行业发展的未来定位。如果没有这样的定位,怎么去制定所谓的路线图,以及这个计划、那个规划。
定位确定了,就要加强宣传。这一两年在开会的时候,我碰到了很多对太阳能发电不太了解的情况。我去年参加了一个研讨会,当时有一个院士问我,说在政协开会时,有人说搞太阳能,高耗能,高污染,在整个生命周期里,耗的电比发的电还多,那我们还搞这个有什么用?说当时没有人能回答。我介绍说,这个已经是早有定论的,不需要争论。按照能量回收期来看,晶硅电池从生产、运输、地基、支架都算下来,耗能是相当低的,能量回收期也就是两年多点,至于薄膜电池,就更低了。
有一次,有一个政府部门给国务院写的报告也是同样的观点,后来几个专家一起准备了一个解释说明的资料,上报给科技部。我算了一笔账,按照当时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目标,到2020年的规划目标是2000万千瓦,这相当于消耗多少金属硅呢?也就相当于现在三个月生产的金属硅的量。就算2020年太阳能发电达到5000万千瓦,我们现在半年多时间生产的硅量,就可以满足全部需求。我国已经是金属硅的出口大国,目前半年多的产量就能满足未来10年的发展需要,能说是高耗能吗?
由此看来,我们整个光伏行业的人,包括企业、学者以及研究机构都要注重宣传,把一些事实带给公众、决策者,从而创造一个中国光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树立国内市场的信心
眼下,对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光伏这块,政府部门、光伏企业、研究机构各方面都非常关注。但问题在于,这些相关方往往各说各的,从自身角度出发,制定出了一些力图促进光伏行业发展的规划,正是由于彼此间沟通不够,使我国的光伏市场启动不顺。因此,我强烈呼吁,这个产业的所有利益相关方(包括政府、电网、企业、业主、系统),大家能够真正坐在一起,来共同制定一些东西,实现共赢。
作为企业来讲,目前光伏产业的总体势头是好的,虽然面临的竞争和成本压力都很大,但在这个特别时期,我们更要树立公众对中国太阳能产业的信心,不能仅考虑低成本,而用劣质的硅料来做组件,尤其不能将这些组件,装在国内的电站上。企业应该从整个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出发,加强质量监控,只有如此,才能收获国内对光伏市场的信心。
有限的资源 无限的创新
嘉宾:丛威
国家能源局政策法规司
大力发展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与核能,这是大趋势,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十二五”我们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那么落实到光伏行业,就是怎么去转的问题。
最近,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南提了两个创新。第一是科技创新。对于我国光伏产业,他认为最大的问题在成本,而造成成本降不下来的症结是科技问题。他反复强调,科技的潜力是无限的,能源的资源是有限的,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尽可能多地去挖掘无限的科技潜力,去解决有限的能源资源约束的问题,挖掘科技的潜力,是解决目前有限问题的唯一途径。
前段时间,我听了一位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教授的演讲,他指出将来究竟哪种新能源可以笑到最后,主要取决于科技的突变。我们现在无法想象未来是什么样子的,这个变化很有可能发生在光伏上,也有可能发生在其他清洁能源上。就我个人来说,对光伏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上天赐予我们的能源从根上讲都是太阳能。
第二是体制机制的创新。举个小例子,能源局领导演讲PPT往往用一个小漫画,画面很简单,一艘大帆船,一阵风吹着它往前走。这艘大船的名字叫“新能源”,这阵风叫“民营企业”。大家一看就明白了,新能源这几年的成就,最大的机制创新是让民营资本进入了这个行业。落实到光伏行业,大家需要再讨论,除了引入民营资本,还可以在哪些方面进行机制上创新,才可以让我们这个行业活起来,实现真正的发展。
中国光伏发电与电网发展如何更协调
嘉宾:周原冰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太阳能发电是未来电力供应的主力军
现在,国家提出了能源清洁多元发展的思路,目的是让核电、风电、太阳能共同协调发展,但是从更长远的视角来看,太阳能发电可能是终极性的、主导性的电力供应解决方案。从全球范围和能源发展的大格局来看,由于安全性问题,核电的发展前景和地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个人认为,核电终归只是一种过渡性方案(可能过渡的时间会比较长),并不是一种终极的技术方案,因为万无一失的核电从理论上和现实中都很难做到。很多重大事故和安全事件的发生,都是很多小概率事件的叠加,往往都在各种预案和人类的预料能力之外。正因为有替代性和可选择性,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安全环保理念的提升,人们宁愿承受价格更高一些的可再生能源,也不愿去承受哪怕百万分之一甚至更低的的安全风险,欧洲的情况已经说明了这一点。
从规模上看,国家对于太阳能发电装机目标定得相对比较保守,最初2020年只有500万千瓦,后来调整到2000万千瓦,最新的规划目标可能5000万千瓦。我认为,这个数字仍然是偏于保守的(还没有考虑光热发电)。由于核电发展的步伐会适当放缓,要完成2020年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那么肯定是要提高风电和太阳能的规模,相对于继续提高风电装机规模而言,适当提高光伏和光热发电的规模,对电力系统、对整个新能源产业发展都更有利、更可行。
实事求是地讲,我国风电并网和消纳面临很多困难,外界对电网企业也有不少误解,主要原因是受许多客观条件、物理条件的限制,不是说想解决一下就能解决的,要处理大量的技术、规划和建设问题、系统安全问题。相对而言,光伏发电特性与用电负荷特性一致性更好,单个电站规模也不像现在的一些风电基地那么大,对电网接入和输送的要求也会更低一些,可以实现就近消纳。因此,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规模,同时加快光热发展,相对分散地接入电网,是比较切实可行的。
从结构布局上看,除了在中西部戈壁荒漠地区,发展万千瓦、十万千瓦级的光伏电站之外,还应在偏远山区、岛屿建立小型、微型光伏电站,在城市积极发展屋顶光伏系统。这些系统单个规模可能不大,但推广开来,对促进产业发展是十分有效,对清洁能源电力的贡献也是非常显著的。
此外,我们还应该特别关注经济性问题,也就是成本和价格问题。从长远看,我们企业是需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技术研发和创新上面的,但是立足现实、立足国情,还是要突出成本优势,而且我们技术突破的主要目的也是为了降低成本。因为经济性才是决定一个技术和产业竞争力大小的核心要素,如果你的成本不能降低到一个相对有竞争力、可以规模化应用的底线,什么理念和政策都很难帮助你实现美好的目标。
要尽早解决光伏发电与电网的协调问题
什么是协调发展?我认为,协调发展是协调和发展的交集,就是在系统之间,或者系统内部的要素之间,和谐一致,配合得当,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一个演化过程。它主要强调的是整体性、综合性、均衡性地发展,不片面地追求单一系统的发展速度,侧重于多系统或多要素在总体目标上的均衡发展。
从协调发展的内涵看,关键是要使光伏发电与电网发展在速度上匹配,规模上均衡,技术上适应,管理上规范,政策上配套。因为,不管是光伏发电还是光热发电,从整个电力系统来看,它就是一个电源,是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必须考虑它与用电负荷的协调,与电网规划、运行的协调,与其它电源的协调。
光伏发电与电网的协调发展,主要体现在发、输、用这三个关键环节,发电环节主要是功率预测和运行控制;传输环节主要是如何解决大型光伏电站的电力输送问题;用电环节主要是如何实现经济高效储能,以及与用户的双向互动问题。解决好这几方面的问题才可能避免风电规模化发展走过的弯路。
国外光伏发电与电网协调发展的经验
首先,是速度上的控制。太阳能发电作为一个成长型产业,在现阶段,应该加快发展,但是速度的提高,并不是没有边界的。我们应在加强政策激励的同时,保持均衡有序发展,避免大起大落以及爆炸式增长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增加过快、电力消纳困难等问题。
德国虽然光伏发展成就举世瞩目,但2006年以来的连续过快增长,已经导致出现了一系列问题,比如:终端电价增长过快,配电网约束日益明显,电网升级改造需求压力不断增加等。所以,近期德国下调光伏上网电价以抑制行业投资过热。
其次,是规模上均衡。电力系统对光伏发电这类波动性电源的接纳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系统运行的灵活性。电力系统运行的灵活性主要体现在系统可支配的灵活电源比例、电网基础及互联规模,以及需求侧响应能力三个方面。因此,光伏发电发展规模必须与系统灵活调节资源规模保持均衡。
再次,是技术上适应。从光伏发电发展角度来看,光伏发电的发展要适应电网发展的要求,就是要建设电网友好型的光伏发电站,全面提高光伏发电的可调、可控性,满足电网灵活调度运行的要求。相对于常规电厂,太阳能光伏发电的运行特性有较大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发电出力的间歇性、随机性。区别于一般的光伏电站,电网友好型光伏电站具有类似传统电源的控制特性,在有功功率控制、无功功率控制和电能质量等方面能够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
德国《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装机容量超过100千瓦的光伏发电设施必须配备远程控制设备,电网运营商在电网过载或其他安全约束条件下,能够直接调整其发电出力。电网运营商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对容量超过100千瓦的并网光伏发电设备进行技术控制。
大规模集中式的光伏电站,辐照度变化会引起出力波动,会对电网的调峰调频和运行的安全性及经济性带来较大影响,光伏发电功率预测是应对这一不利影响的一个重要技术手段。国外已经开展了光伏发电功率预测的研究,如美国提出的光伏功率预测,分为短期预测和长期预测,短期预测为1〜3小时前和1天前,长期预测为季节、年,用于长期规划用;丹麦技术大学也开展了相关研究,提出以数值天气预报的辐照度为输入量,对光伏发电系统的发电功率进行预测。
最后,是政策上配套。在当前技术及经济性条件下,还不完全具备市场竞争能力,因此需要政府出台促进光伏发电发展的激励政策,为投资光伏发电的投资者提供必要的市场保障和基本的收益预期。各国采取的激励性政策主要有以下形式:
一是实行优先上网政策。各国普遍要求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对光伏实行优先上网。例如德国法律规定,只有在电网出现过载等影响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特殊情况下,电网企业才可对光伏不实行优先收购;二是出台具有投资回报预期的上网电价。固定上网电价机制是欧美各国普遍采用的政策,已经在多个国家得到了成功应用。德国长期实行“固定上网电价”,且有明确的起始电价及逐年递减规定;西班牙规定了补贴上限和下限,确保项目内部收益率维持在7%左右;三是实行可再生能源配额制,以确保实现政府规划目标。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政府强制规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必须达到发电量或消费量一定百分比的政策。至2010年底,澳大利亚、日本、印度以及美国36个联邦州等国家和地区实行了该政策。美国部分州的配额制专门规定了光伏发电必须达到的比例。
1元时代的探索
8月1日,国家发改委光伏标杆上网电价出台,明确规定今年7月1日前后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1.15元和1元。这也意味着中国光伏发电由此正式进入每千瓦时1元的时代。
对此,国内众多光伏企业表现出了或平静、或感慨、或激动、或庆幸的态度。《能源评论》邀请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石定寰、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太阳能促进转让中心主任喜文华、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等专家进行独家解读。
石定寰(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
有一个普遍的标杆电价总比没有好,况且这次定的标杆电价高于前两次特许权招标的电价(1.09元和0.7288元),这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来说是好事。
不过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第一,中国各地的资源差别较大,统一的标杆电价怎么平衡?第二,文件中的“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我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这个时间太短,并且已经过去了。这些项目是谁报的?怎么批的?第三,仅仅半年时间标杆电价就从1.15元降至1元,这个时间是不是太短?降低的幅度是不是太大?
李俊峰(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
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就像一列火车,不动则以,一动便停不下来。一方面要加大政策的扶持,一方面也要警惕产能过剩。
这一部分电价的补贴对于整个光伏产业的投入而言是微乎其微的,呼吁各地方都出台相应的电价补贴标准,提振光伏市场。很担心这一光伏发电上网标杆价地方标准出台后,各企业扩产,造成产能过剩。
喜文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太阳能技术促进转让中心主任) :
光伏标杆上网电价的出台能够加大中国光伏产品在国内的市场应用。如果以这一政策为起点,政府在一定阶段内持续支持光伏产业,对中国能源战略的长期发展、对加快节能减排的进程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离完成温总理在联合国承诺的目标更加接近了一步。
我有三方面的建议:第一,希望政府加大对光伏电站补贴支持的力度;第二,希望政府加大对光伏产业战略性科技的研究支持,为光伏科技研发提供更好的政策、制定具体的措施;第三,建议以甘肃自然能源研究所为基础,在西部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建立国家级光伏技术研究机构作为支撑,从而加强中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许洪华(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副所长):
我很赞同制定全国单一电价,这样将鼓励投资者先开发光资源条件好的地区。我国虽然属于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国家,但西部光资源条件要比东部好的多,土地成本也低的多,投资建设电站的度电成本肯定要比在东部地区低很多。优先开发资源条件好的地区,也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因为我国从资源量来说,太阳能资源一类地区已经足够多了。
在西部光照条件好的地区,光伏电站的年发电量大多在1600小时以上,在这些地区建光伏电站,1元或者1.15元的上网电价将为投资者赢得更高的收益。然而,考虑到东部的土地价格和日照时间等因素,投资者在这一地区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短期内将难以盈利。东部应该以屋顶用户侧并网为主。
周原冰(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
1元/千瓦时的上网电价标准,大家可能觉得有一点低,我觉得也不高。但我认为,还是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能够让大家对未来有一个明确的预期。国家考虑的还是如何实现规模化协调化发展,真正上规模,从产业和企业层面必须进一步挖掘潜力,降低成本,突破技术瓶颈。另外一方面,单位补贴少一些,国家有限的财力也可以支持发展更大的装机规模,扩大国内市场规模对光伏产业发展十分关键。
王斯成(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
此次出台的电价仅能使西部4省盈利,而东部17省如果按此电价将全部亏损。
这样的光伏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只对西部大型光伏电站有一定的推动,不会对其它地区有实质性推动,反而会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中国现行光伏市场的混乱。
这个价格的出台,是试探性的。国家发改委的用意是以这个价格试探目前大部分光伏企业的真正成本。如果下半年在1元/千瓦时的前提下,有众多企业仍然热情高涨地申请新项目,则表示这个价格定的不低,可以沿用。而如果在1元/千瓦时的价格前提下,没有企业再申请新的项目,则表示价格过低,可在明年进行调整。明年这一光伏发电上网标杆价的上调基本已成定局。
警惕欧美清洁能源产业崩盘
文 | Michael J. Economides 编译 苗乃川
美国布鲁克林研究院(Brookings Institution)的一份报告指出,全球清洁能源行业即将面临崩盘。原因很简单:清洁能源直至今天,价格仍比煤、天然气昂贵,可靠性更低,而美欧等地均处在通货紧缩的时代,已经无法持续提供清洁能源所需的补贴,无法促使其价格下降。
美国崩盘并不新鲜
清洁技术产业崩盘并不是新鲜事物。美国风电行业垮掉过三次,一次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次在2002年,最近一次在2004年,原因是议会未能通过延长保证该行业盈利的税收抵免政策。
作为抗击经济衰退的部分行动,美国联邦政府向清洁能源领域投入了大约80亿美元的直接投资或税收抵免补贴,这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行业扩张。例如太阳能市场2010年在美国增长了67%。由于1603号清洁能源刺激计划的慷慨投入,美国风电市场也获得了史无前例的增长。该行业在2009年增长了40%,新增10吉瓦的装机容量。然而,在未来的几年内,推动这些行业快速发展的政府补贴政策即将到期,没有了补贴的新能源,仍然缺乏竞争力。
泡沫破裂不只会发生在美国境内。在欧洲的很多国家,由于政府正在缩减赤字,清洁能源补贴正成为政府削减预算的牺牲品。西班牙,德国,法国,意大利和捷克共和国都表示要减少清洁能源补贴。
当然,此类政策并非全球性的。流动性丰沛的中国,逆潮流而动,正计划在未来十年内向新能源领域投资7600亿美元。中国一直在投资低碳能源,以满足其巨大的能源需求,实现电力供应多元化,并减少其依赖石化燃料所带来的不良影响。
如果美国和欧洲的清洁能源市场崩溃,而中国市场的投资继续增加,将会导致该行业的企业转移到亚洲。本来由清洁技术行业带来的就业岗位,收入和其他收益都将流失海外,必会对美欧市场造成冲击。
尽管如此,长远上来看,清洁能源如果能在国民经济中广泛替代化石能源,在商业化方面成为成熟行业,必然会变得更可靠,更便宜。
如何打破滞胀循环
为什么美国总是在清洁能源领域总是反复经历滞胀的循环?按照戴维•维克多和卡西亚•亚努赛克在《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发表的文章所述,问题在于,美国的体制导致补贴多数流向那些风险较小的成熟清洁技术,而缺乏对降低清洁能源成本的创新投入。与此相反,政策应引导产业“多投资那些在长远上有希望与常规能源进行竞争的创新型科技”,作者指出,全球超过八分之七的新能源投资进入了那些没有补贴就不能存活的现有技术项目,而只有很小一部分投在鼓励现有创新和新技术研发方面。
这种现状务必得到改变。与其简单补贴现有技术项目的生产,不如实施更系统的能源创新战略,以开发、制造和安装那些风险更高、能够与化石能源进行规模竞争的技术。政府与其奖励那些重复制造现有产品的企业,不如奖励那些持续提高设计和未来能降低生产成本的企业。
如此一来,就需要国家进行大规模战略投资,但不能再像过去那样用补贴推动清洁能源行业发展。对于那些创业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必须大大提高初期清洁能源技术研发的投资。
政府还需要在先进制造能力和促进企业降低生产成本的共享技术平台方面进行投入。这意味着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环节互相邻近,以创造协同合作优势。同时,让中小企业共享基础设施,对企业在制造过程中采用新科技进行资助,都将是降低清洁能源创新成本的关键因素。
尽管目前的财政环境对快速发展清洁能源行业造成了挑战,但是也给这一产业带来了机遇。通过改变现有的清洁能源政策,加大创新投入,人类就可以使清洁能源变得便宜和可靠,在此基础上就能迎来一个造福经济的数万亿美元的能源市场。(作者系美国休斯顿大学教授、德克萨斯能源中心CTO)(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