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长期以来以外贸出口为主的太阳能光伏企业来说,国家发改委的一纸通知,无疑是一项重大利好。8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今年7月1日前后核准的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1.15元和1元。
相关太阳能光伏企业负责人表示,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国标”的出炉,使太阳能产业开始真正进入产业化阶段。对于刚刚启动的国内市场来说,更无疑于注入了一剂“强心剂”。
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国标”出炉
根据发改委通知,2011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2011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2011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2011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
“这对于国内光伏发电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按照这一电价计算,扣除成本因素,再加上各级政府的补贴,起码可以赢利了。”正在北京出差的浙江金禧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陆立轩得知这一消息后,难掩心中的喜悦。
据介绍,此前,我国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均采取特许权招标的方式确定,每一个项目的上网电价都不同。2010年8月我国第二轮太阳能光伏特许权招标的13个项目中,最低上网电价为0.7288元/千瓦时,最高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907元,而在2009年7月我国首个光伏特许权招标项目———敦煌10兆瓦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09元。
陆立轩说,太阳能电站项目一旦建成至少运行25年,因此出台固定上网电价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投资回报预期,相关项目在上马前,也就有了核算成本和收益的依据。换句话说,政府和相关企业在投资建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站时,可以做到“心中有数”。这不仅对于发电企业来说是件好事,对整个太阳能光伏产业链条上的相关企业都会起到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