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覆盖率,该市在全省率先推广12层以上民用建筑应用建筑太阳能一体化技术,并随之加大了财政支持力度。自2010年4月起,该市12层以上(不含12层)的新建民用建筑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公共浴室(洗浴场所)等热水消耗大户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的,财政部门给予城市配套费全部补贴的优惠政策。几年来,市财政已拿出5000多万元用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补贴。
严格监管与周到服务并进
该市坚持太阳能技术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质量监督单位及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对没有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项目,不予通过设计审查;对新建项目未能达到建筑项目与太阳能一体化设计标准要求的,工程竣工验收时有关部门不得给予竣工验收备案,该项目也不得参加节能建筑、绿色建筑、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等的评优活动。此外,该市还制定、印发了一系列相关的管理文件及《施工指南与质量验收范本》、《专项验收资料范本》等操作性较强的规范文件。形成了“建筑节能设计-图纸审查-开工备案-节能公示-专项稽查-竣工专项验收”的闭合管理模式。
为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促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该市在严格建设监管的同时,积极开展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宣传、业务培训、服务下乡等活动,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逐步实现“三个延伸”(由多层建筑向高层建筑延伸,由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改造延伸,由城市向农村延伸)。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和采取新闻报道、专家访谈、公益广告、知识竞赛、宣传挂图等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使宣传工作实现“七进”(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一步增强了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依法办事、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