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国家开发银行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发展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力诺集团总裁出席会议,并代表企业与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签署共同支持西藏发展的金融合作协议。
力诺集团注重发展阳光经济,致力于新能源的发展。在企业成长中不忘企业责任,借助自身技术、产品和品牌优势,在西藏建成多个太阳能光热、光伏工程,受到当地政府和居民好评。2010年1月4日,力诺集团日喀则10MW光伏发电项目正式获得国家发改委审批,山东太阳能走向世界屋脊青藏高原,将力诺的光伏发电技术与青藏高原的灿烂阳光结合,为西藏日喀则居民源源不断地输送绿色电力。该项目是继国家发改委批准甘肃敦煌10MW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示范项目后,国家正式批复的第二个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作为国内第一个以企业为主体单独申报并获得国家正式批复的项目,力诺进入西藏,标志着山东省太阳能企业已由系统集成进入太阳能终端发电领域,开始在全国发力。该项目设计使用寿命20年,总发电量2000万度,累计发电量将达到4亿度,相当于节省标煤16多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6万吨。建成后不仅改善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经济发展,还能提高植被覆盖率,有利于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
力诺所表现出的社会责任感引起国家有关金融机构的关注。在本次会议上,力诺集团与国开行达成了新的合作协议。今后三年内,国开行将为力诺集团及其公司提供融资,融资将先期支持力诺在西藏建设的日喀则10兆瓦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工程项目,并积极跟踪力诺集团在西藏规划的后续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