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部分为通用条款,为行业名词基本解释,此处省略
三、光伏电站行业的参与者
一类是电网公司、全国性大型发电集团、地方发电集团等电力行业企业,持有和经营光伏电站是为了稳定获取发电收益,对电站的长期经营和质量有较高的要求,自身实力也较强,目前是光伏电站行业的主流企业,可作为我行主要的目标客群。
二类是专业的光伏电站开发商,此类客户专业于光伏电站开发,,具有电力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从事光伏电站工程承包、BT业务、BOT业务,我行可择优介入资质较好、业绩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部分客户。
三类是分布式光伏电站业主,这类客户差异较大,应针对具体客户、具体项目进行分析,择优介入。
四类是上游光伏制造企业向下游电站行业拓展,此类客户开发电站很大的目的是消耗自身光伏制造产能,此类客户对开发经营电站并无特别优势,加之资金紧张,开发电站的目的是为了转手,对电站质量和长期经营重视不够,原则上不介入此类客户。
五类是致力于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信托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等,在基础资产质量良好的情况下,我行可与有实力的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四、光伏电站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政策变化风险。当前光伏电站的收益仍很大依赖于政府补贴,从长期看,补贴逐步下降是确定的,如欧盟对光伏电站的补贴是逐步大幅下降,政策变化会影响光伏电站收益的稳定性。部分地区还存在补贴收入长期无法到位的风险。
(二)电站质量风险。光伏电站暴露在露天环境中,风、水、地面沉降、寒暑、紫外线、自然腐蚀等自然环境因素对光伏电站质量会产生较大影响。光伏电站作为新兴行业,现有技术和材料实际并没有经历过时间检验,在成本压力下,电站组件存在较大质量风险。国家权威部门调查显示,大约30%的建成三年以上的电站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甚至有建成不过三年的光伏电站的组件衰减率高68%,其他如光伏组件变黄爆裂、支架事故屡见不鲜。
(三)弃光弃电风险。受配套电网建设、调峰能力、区域电网容量、电站自身不符合技术要求等因素影响,光伏电站可能存在不能上网的风险。
(四)技术进步风险。光伏发电技术目前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革命性的技术进步会改变现在产业的格局,对行业内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五)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投资光伏电站的主体较多,部分业主以挣快钱为目的进入行业,实际缺少资金、技术和能力,存在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五、光伏电站行业政策指引
光伏电站行业定为我行适度进入类行业。综合考虑上网条件、工程造价、股东实力等因素的基础上,重点支持主流电力企业投资,位于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的并网型晶硅光伏发电项目,择优支持分布式电站,暂不介入薄膜光伏电站、离网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企业投资的光伏电站。
(一)光伏电站行业客户准入底线
1.项目已由国家有权部门核准,取得国家有权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设用地、用水、水土保持方案获得有权部门审批同意;项目靠近国家电力主干网,配套电网建设进展顺利且项目建成时具备并网发电条件,取得电网公司的书面上网承诺或电网购电合同。
2.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1万千瓦(含)以上,其中青海、新疆、甘肃、宁夏等省区项目总装机容量0.9万千瓦(含)以上。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动态投资成本不高于12000元/千瓦,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单位造价应低于1万元/千瓦。
3.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10%,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4.原则上项目所在地区年日光照射时间不低于2500小时,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不低于1300小时。
5.已建成的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申请融资,要求连续发电时间不少于6个月,连续发电期间,每月实际上网发电量达到月度满发发电量的50%(含)以上。
6.项目控股股东应具有光伏电站建设运营经验,原则上上年利润总额不低于1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二)风险控制要点
1.参与大型光伏电站项目银团贷款,我行融资占比原则上控制在30%(含)以下,我行作为牵头行的,可适当放宽。
2.我行项目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2年,最高不得超过15年,还款宽限期不得超过1年,必须采用分期还款方式,原则上前中期多还款,每年还款金额逐年递减。
3.原则上需在借款合同中增加“项目建成后,若出现连续两年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低于项目可研85%的水平时,我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等限制性条款。
4.借款人应提供有效风险缓释措施覆盖我行贷款风险,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须由控股股东提供全程连带责任担保(或股东按比例担保),办理光伏电站固定资产抵押、光伏电站股权质押和电费收费权质押,并将电费收入账户开立在我行。抵押的电站资产需购买财产意外损失保险,我行为第一受益人。
5.电站组件原则上应采购于有实力有信誉的大型厂商,可通过审查设备清单,审查产品质量保险或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