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兑现(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14-12-11 08:57:54
 各县(市)区发改委、区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补贴资金兑现导则(暂行)》的通知》(发改高技[2013]568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通知》(合政办〔2014〕3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一部加快光伏推广应用的补充通知》(合政办〔2014〕24号)等文件精神,由市发改委、各县(市)发改委牵头对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开展补贴资金兑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光伏电站项目度电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使用的组件、逆变器全部为《2014年合肥市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产品生产目录》(合经信电子〔2014〕52号)所列产品(以下简称“本地目录产品”)在我市建设光伏电站,并已建成并网。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联系人、电话、账户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合肥市发改委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4)如果光伏电站所有人和电站所建场地(屋顶、荒滩、荒地、耕地等)主体不一致时,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复印件(申报主体盖章);

(5)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所需全部组件、逆变器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电网企业出具的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原件;

(8)合肥市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汇总表(见附表1)(企业盖章)。

(二)专业化运营管理公司服务项目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专业化光伏电站运营企业为我市光伏发电项目的单位(含个人)提供服务。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联系人、电话、账户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与项目建设单位(含个人)签订的运营管理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建设单位(含个人)出具的运营维护履行情况说明原件(主要说明运营管理公司自签订合同至目前是否一直履行运行维护合作关系);

(4)电网企业出具的运营管理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原件(委托管理期内);

(5)合肥市光伏发电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贴汇总表(见附表2)(企业盖章)。

(三)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个人投资)建设补贴

1、申报条件:我市辖区内居民在家庭屋顶建设光伏电站且已并网运行,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使用的组件全部为本地目录产品。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联系人、电话、账户信息,签字盖章或指印);

(2)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主体为县(市)农业户口的在上述材料基础上再提供户口薄(首页和电站所有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由被委托人申领补贴的需提供家庭光伏电站所有人的委托函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所需全部组件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合肥市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个人投资/户企合作)建设补贴汇总表(附表3)。

(四)家庭光伏电站项目(户企合作)建设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在我市辖区内家庭屋顶建设光伏电站且已并网运行,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使用的组件全部为本地目录产品。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联系人、电话、账户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市级或所在地发改委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以个人名义在电网公司备案的无需提供,由企业统一备案的需提供)

(4)企业与家庭屋顶所有人签订的相关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房产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屋顶所有人为县(市)农业户口的需供户口薄(首页和电站所有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所需全部组件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合肥市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个人投资/户企合作)建设补贴汇总表(附表3)(企业盖章)。

(五)光伏停车场(棚)项目建设补贴

1、申报条件:在我市注册、纳税的企业投资建设光伏停车场(棚)且项目使用的组件及逆变器全部为本地目录产品。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含联系人、电话、账户信息);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合肥市发改委出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4)如果光伏电站所有人和停车场(棚)主体不一致时,需提供租赁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复印件(申报主体盖章);

(5)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项目所需全部组件、逆变器的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7)合肥市光伏发电光伏停车场(棚)/屋顶产权人补贴项目汇总表(附表4)(企业盖章)。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发改委、区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本辖区企业(个人)分布式光伏项目于2014年10月20日前,将企业(个人)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附件表格需提供电子版)报至市发改委资环处,逾期不予受理。市发改委将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供电公司等部门按照我市有关政策进行联合审查,并予以市本级补贴资金兑现。

按照合政办〔2014〕24号文件规定,各县(市)发改委(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牵头负责所在县(市)农户家庭光伏电站项目县本级1元/瓦建设补贴资金的申报材料受理、审查和兑现。

备注:国家支持的金太阳示范项目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不在本次兑现政策范围内)

2、材料要求。本通知“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的,原件由各县(市)发改部门、区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负责查验;复印件除特殊标明外,其余全部由申报主体盖章(个人可以签字并按指印)。

3、各县(市)区发改委、区发统局、开发区经贸局要严格审查项目申报资料,特别是项目所需全部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并对上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料不全、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我委将不予受理。

4、企业(个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于重复申领、恶意骗补、虚假材料等情况的企业(个人)将取消补贴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并将相关涉事企业(个人)纳入企业(个人)失信黑名单。


联系人:

市发改委: 63537081(窗口)、63538412(资环处)

高新区经贸局:65321021

经开区经贸局:63886132

新站区经贸局:65777059

合巢经开区经贸局:82333960

肥东县发改委:67735829

肥西县发改委:68829829

庐江县发改委:87338300

长丰县发改委:66686042

巢湖市发改委:82334528

瑶海区发统局:64496567

庐阳区发统局:65699791

蜀山区发统局:65128416

包河区发统局:63357236

市供电公司: 63884045

   附表1:合肥市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汇总表.xls
   附件2:合肥市光伏发电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补贴汇总表.xls   附表3:合肥市家庭光伏电站项目(个人投资、户企合作)建设补贴汇总表.xls   附件4:合肥市光伏发电屋顶产权人光伏停车场(棚)补贴项目汇总表.xls
责任编辑:carol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同意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正式运行的复函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29 08:50:03

本文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与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的复函,正式批准南方区域电力市场转入长期稳定运行阶段。文件明确要求南方电网公司和南方能源监管局统筹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前提下,扩大市场交易范围与规模,规范省间送电执行,健全中长期合同履约机制,优化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规则,推动非保障性用户全面直接入市,并强化跨经营区交易衔接,提升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能力。同时强调要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完善交易规则、技术平台与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批发与零售市场监管,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国家部委将持续提供政策支持与协调指导,助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

兰坪县水利局关于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来源:兰坪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6-10-21 15:27:59

兰坪县水利局对梭罗寨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予以公示。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营盘镇金满村、凤塔村和沧东村附近山坡,地理坐标明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2.92公顷。方案总投资297.17万元,含水土保持补偿费51.04万元。防治措施分为三类:一是主体工程已设计并纳入投资的排水沟与涵管;二是方案新增工程措施,包括排水沟、沉砂池、表土剥离与复耕;三是植物措施(灌草绿化及爬藤栽植)和临时防护措施(拦挡、覆盖、铺垫等)。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1日至27日,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台安县关于支付乡村振兴光伏收益资金的公告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20 09:57:22

台安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发布公告,明确将从光伏发电项目收益中列支20.55万元,用于三项与光伏设施相关的维修及运维支出。其中,高力房镇小高力房村因村部房顶漏雨,需临时拆除并后续复装光伏板,相关维修费用为2.8万元;高力房镇政府屋顶光伏电站的电缆因老化破损、存在安全隐患,需更换屋顶走线电缆,费用为1.8万元;此外,2026年度光伏项目运营维护费为15.95万元。公告强调上述资金均从光伏收益中统筹安排,旨在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设施安全运行和群众居住安全,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199字)

10家!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售电公司强制退市的通知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6-10-16 09:16:33

山东电力交易中心依据《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相关规定,拟对10家售电公司实施强制退市。其中包括已工商注销的山东粤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山东信诺售电有限公司等9家未能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的市场主体。此次退市程序经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启动,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可实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异议,并需提供真实、可查证的佐证材料;逾期无异议的,退市注销将自动生效。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拟审批公示来源:姚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10-15 06:30:17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拟对光禄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批,并于2026年10月13日至19日开展审批前公示。该项目位于姚安县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和栋川镇仁和村委会,属新建光伏发电工程,直流装机容量43.3384MW,交流总装机容量35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4个光伏子阵、箱逆变单元、8.092公里集电线路(含直埋与架空段)、7.15公里场内道路及一座升压站。项目总占地53.40公顷,以园地(果园)为主,辅以交通运输用地;其中永久占地1.63公顷,临时占地51.77公顷。建设单位为金江能源开发(姚安)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由云南博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审批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报批稿收件时间为10月13日。

蓬勃发展的光伏产业:内蒙古能源经济转型的金太阳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8:39

本文聚焦内蒙古光伏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及其在能源经济转型中的核心作用。文章指出,依托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年日照2600–3400小时、西部“沙戈荒”地区尤为优越),内蒙古自“十二五”以来加速布局光伏产业,尤其通过“光伏+治沙”“光伏+牧业”等创新模式,实现生态修复与能源生产的协同增效。截至2025年底,全区太阳能发电量达624.04亿千瓦时,占全国并网光伏电量的5.32%;“十五五”期间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超3000万千瓦,目标2030年新能源总装机达3.25亿千瓦。与此同时,内蒙古以包头、鄂尔多斯等地为支点,构建起覆盖硅料、硅片、电池、组件及支架的完整光伏制造产业链,吸引隆基、通威等头部企业集聚。这一进程推动全区从传统煤炭依赖型经济向绿色低碳新范式深度转型,不仅优化了能源结构、支撑京津冀与东南沿海绿电供应,更探索出资源富集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可行路径。(199字)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来源:新华社 发布时间:2026-10-10 10:07:01

本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系统部署了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战略路径。意见明确,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的高质量发展关键抓手。全文围绕“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人才支撑”五大主线展开:强调加强原创性、颠覆性科技攻关,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提出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布局未来产业,并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要求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深化能源革命;推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改革,完善市场监管、金融支持和开放合作机制;同时突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强急需人才培养与使用机制创新。意见强调坚持“先立后破、因地制宜、统筹安全与发展”,确保新质生产力发展扎实稳健、行稳致远。(199字)

关于浙江高创绿能科技公司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年产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节能降碳报告基本情况的公示来源:余姚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9 05:50:35

浙江高创绿能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余姚市投资建设年产10GW光伏复合边框和20000吨光伏焊带项目,总投资4.5亿元,新增设备379台(套)。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上述两类光伏辅材的规模化生产能力。据节能降碳报告测算,项目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耗为2658.18吨标准煤(当量值),等价值为6164.21吨标准煤。为保障项目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余姚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9月28日至10月9日对该项目节能降碳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指定电话或邮寄地址向能源管理科反馈意见。

内蒙古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4 09:27:48

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机制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旨在细化和优化现行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通知明确,自2025年10月1日起,新接网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风光制氢一体化、全额自发自用(不含公用燃煤电厂厂用电替代)及绿电直连项目,统一适用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燃煤自备电厂的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三类项目,则以“户”为单位,对其全部自发自用电量按现行自备电厂政策缴纳相关费用;同时调整容量备份项目界定标准,由“多回路供电”改为满足“N-1原则”的供电线路或变压器配置;此外,设定了2025年10月至2026年底的过渡期,允许符合条件的已接网项目申请最长6个月缓冲期,平稳衔接政策执行。(199字)

浙江杭州萧山区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补报工作来源: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2:14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于2026年9月21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度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清单的补报工作。本次补报面向2024年内并网、但未在当年4月完成申报的符合条件项目,要求项目年利用小时数超800小时、通过验收、且投资主体须为在萧山区注册纳税的企业。申报需提交包括补助申报表、并网验收证明、项目备案表、工程验收合格证明(30kW及以上)、营业执照或纳税证明、建档立卡截图及整套验收报告等材料,并同步提供电子版与盖章纸质版。材料须于2026年9月23日16时前报送至区发改局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通知强调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将被追回资金、记入信用记录乃至移送司法机关。(199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