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新型能源强省建设,推动新能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通知》指出,遴选标准要求:山西省风电装备、光伏、新型储能产业链“链核”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核心配套类“链核”企业与所属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潜在链主类“链核”企业与5家以上(含)同链条链上其他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2000万元。
近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无锡市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对光伏等新能源制造企业、项目以及人才方面出台若干激烈政策。
从2013年国发24号文首次出台光伏用地方面的相关政策以来,土地问题便一直贯穿着光伏行业,尽管在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从国家到各省市级均出台了多个光伏用地政策,但光伏用地问题,尤其是土地税,由于国家层面始终未有一个明确的指引性文件,逐步演变成了当下光伏行业最大的风险点之一。
近年来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同时也出现了电网承载能力不足、项目管理不规范、建设运维不到位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户用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管理秩序,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居民合理有序持续健康发展户用光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情实际起草了《关于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9月20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浦东新区2023年第二批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在申报范围内的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补贴,补贴0.40元/瓦(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的项目,补贴标准为1元/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申报范围: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在浦东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并网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千瓦(公共机构装机容量不低于5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临港地区实施的项目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根据新片区相关政策另行组织申报)。
近日,为深入推进先行区战略实施,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支持,山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财政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三年财政政策》)。其中提出,支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构建清洁低碳高效安全能源体系。对2022—2025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漂浮式海上光伏项目,以及2022—2024年建成并网的“十四五”海上风电项目,按照建成并网年度予以财政补贴。
9月18日,张家口市《新能源+乡村振兴全覆盖项目》获得河北省发改委批复,项目总计装机规模86.5万千瓦。其中,风电建设规模52.05万千瓦,光伏建设规模34.45万千瓦,涉及桥东、涿鹿、张北等14个县区1681个行政村,计划分两年推动实施。
9月19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平等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招标投标活动要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商,不得套用特定生产供应商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不得变相设置不合理条件或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参与投标。
9月15日,磐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工商业屋顶光伏0.10元/瓦,居民家庭屋顶光伏0.2元/瓦。
9月16日,嵊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重点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装备产业。积极布局光伏产业链,重点引进光伏垂直一体化优质项目。
9月15日,由青海省人民政府举办的2023“一带一路”清洁能源发展论坛在西宁举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何维致辞并宣布论坛开幕。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促进条例》,将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发挥新能源产业优势,全力发展现代能源经济。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再取得重大进展,9月1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是规定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基本框架的统领性文件,对于市场启动和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9月13日,重庆市铜梁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铜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推进用户侧新型储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