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天津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拟纳入天津市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公示 》。清单总计10个项目共包含3个集中式光伏项目、7个集中式风电项目,总装机规模2384.1MW,其中光伏856MW、风电1528.1MW。
9月8日,住建部组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建筑物上建设光伏发电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55021的有关规定。光伏玻璃幕墙和采光顶背面应通风良好,光伏玻璃幕墙和采光顶组件温度不应超过90℃。
9月7日,湖南发改委发布“关于规范全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新能源开发企业要合理评估项目开发运营风险,科学进行投资决策,避免在资源获取时形成恶性竞争,不得将无关费用计入项目投资建设成本,我委在受理项目核准 (备案)时将加强对相关内容的审核。
9月6日,贵州省毕节市能源局印发《毕节市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提出,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光伏装机达到730万千瓦以上。
9月4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发布《龙华区分布式光伏建设管理操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明确:光伏项目由社会主体建设的,按居民和非居民光伏项目分类管理。
9月5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深入解读《山西省优化市场准入激活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对附加于光伏开发上的不合理条件做出明确的限制,保障光伏开发企业的利益;加强土地流转服务,降低企业开发建设成本;鼓励企业通过以土地入股、发展板下种养殖业、当地农民从事劳务工作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明确耕地占用税应税面积的认定标准。
9月1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农业农村厅以及陕西省林业局为一步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大型光伏基地建设,规范项目用地管理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用地服务保障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通知》。
8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转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规范农光互补模式的光伏方阵用地方面,要求各类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组件最低点应高于地面2.5米,每行光伏组件南北方向净间距应大于1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电力装备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发挥电力装备行业带动作用,推动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工作方案》提出,发挥电力装备行业带动作用,同时考虑目标可实现性,通过实施一系列工作举措,稳定电力装备行业增长,力争2023—2024年电力装备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9%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9%左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和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市场预期持续改善、风险隐患持续化解,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制定本政策措施。
8月31日,国家电网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的报告》,此次纳入2023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11个,核准/备案容量83.4MW。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2个、核准/备案容量50MW,分布式发电项目9个、核准/备案容量33.4MW。
8月28日,包头市发布《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开展30MW分散式风电、68MW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
8月29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在海洋电力业方面,全力推进近海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试点应用,研究多种能源资源集成的海上“能源岛”建设可行性,探索海上风电、光伏发电融合发展。
8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精密光学等潜在应用领域中,钙铁矿材料入选,性能特点:具有钙铁矿结构和光电特性的一类材料,包括新有机金属卤化物钙铁矿光伏材料、全无机卤化物钙铁矿量子点、卤化物钙铁矿单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