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中利集团发布诉讼进展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在与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中一审胜诉。中利集团明确,苏州腾晖无需承担责任,但因各方仍有权在法定期限内上诉,最终结果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需以审计结论为准。业内人士指出,在国有资本入主后,中利集团风险处置成效显著,此次诉讼胜诉进一步巩固经营基础。
12月3日,中利集团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汉寿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原告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案件受理费116,390.6元,由原告负担。中利集团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苏州腾晖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各方当事人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本案件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9月24日,中利集团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苏州中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1.被告一汉寿昊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欠款共计33,283,331.71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利集团表示,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有利于腾晖光伏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9 月 5 日,中利集团(002309.SZ)发布公告称,其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在与汉寿中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常熟宏丰光伏电站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胜诉,获赔工程款、违约金等合计 7534.25 万元。
轮番上演,中利集团董事长许加纳先生携高管团队出席了活动,完成签约并接受认证授牌,将现场气氛推向了高潮。第一项活动:SGS—腾晖光伏ESG报告鉴证声明。此声明是对腾晖光伏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方面卓越表现
12月6日,*ST中利发布《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中利集团现有总股本 871,787,068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24.5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135,878,317 股股票。转增后,
10月22日,*ST中利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诉讼一显示,被告一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中利集团全资子公司)与原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被告二江苏中利集团股
9月25日,*ST中利(SZ:002309)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已于前期启动预重整程序,近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苏05破申4号之一】,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对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中利)的全资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近日因履行《关于怀安寰达20MWP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及相关事项之协议书》与河北寰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产生纠纷,被要求支付约1245万元的耕地占用税、滞纳金及资金占用损失,并承担仲裁费用。
4月24日,中利集团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中利集团2023 年营业收入40.5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97亿元,总资产77.1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负 5.58 亿元。公司主营为光伏组件及电池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