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处理好项目开发与产业发展、利益共享、准入门槛等的关系,科学确定新能源“1+N”开发模式,规范市场化配置资源条件,按政策规定实事求是提出合理诉求,不得违规以任何名义增加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严禁项目建设中利益捆绑、私设门槛“搭便车”等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发布。《方案》提出,重点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打造高水平新能源基地。大力推进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开发利用,构建新能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同融合发展格局。推进风光农牧互补综合能源建设。有序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加大重点地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大中型沼气发电项目建设。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完成国家下达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11月4日,湖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明确,对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发展风光水规模电解水制氢,按照1000Nm3/h制氢能力、奖励50MW风电或光伏开发资源并视同配置储能。支持电解制氢企业用电参与市场化交易。探索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 , 建设规模化制氢产业基地 , 逐步构建多元化氢能供给体系。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双碳”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征集推荐的通知发布,征集推荐类别包括绿色建筑和其他示范场景(项目),其中绿色建筑包括分布式建筑屋顶光伏和建筑一体化光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其他示范场景(项目)指有关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1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关于开展第三批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以绿色低碳转型为牵引,推进氢能在工业、交通、发电等领域的多元应用,开展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示范项目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
11月14日,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推广异质结、柔性铜铟镓硒薄膜等光伏发电和储能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到2023年底,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培育1-2家行业龙头性企业,牵引带动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
11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1年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批前公示》,共包含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0.20717MW,涉及补助资金506.3849万元。
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月14日,浙江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东阳市光伏产业发展和促进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提到,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光伏装机30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装机40兆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