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相关发电企业要将鄂能源新能〔2021〕53号安排的10 个风光火互补百万千瓦基地各40万千瓦建设规模,鄂能源新能〔2022〕14号安排的新能源发电738万千瓦建设规模明确到
发改委(局)逐级审核后,推送到省能源局新能源处。5月31日前,推送2021年度下达指标的项目;6月30日前推送2022年度下达指标的项目;10月20日前,推送调整补充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还有,省能源局
参与积极性,确保将《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落到实处。
原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国办发〔202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
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川发改地区〔2022〕210号)
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德阳市、内江市、资阳市人民政府:
《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
》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22〕95号)精神和《沱江绿色发展经济带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组织编制沱江绿色发展
元/千瓦时的补贴。对于实际投运的分布式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平政办〔202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
《平阳县推动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已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推动
5月24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公示公告,其中提到,对于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农业
5月24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光伏电站、风力发电等项目不得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在湖泊周边、水库库汊建设光伏、风电项目的,要科学论证,严格管控,不得布设在具有防洪、供水功能和水生态、水环境保护需求的区域,不得妨碍行洪通畅,不得危害水库大坝和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安全,不得影响河势稳定和航运安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结合实际依法依规对各类水域
5月19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件指出,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全省新增海上风电、光伏装机翻一番,实施风光倍增工程,增量确保达到1700万千力争达到2000万千瓦。 光伏发电:新增光伏装机1245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在特色小镇、未来社区、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以及学校、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在新建厂
、大型商场(市场)和工业厂房等单位及居民屋顶实施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2022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5万千瓦,2025年实现全县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25万千瓦。
二、建设原则和
建设补贴。2022年-2023年建成、并网和验收的实行差异化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1元/瓦、0.08元/瓦;居民(家庭农场)屋顶统一规模化建设运营且按照政府平改坡美丽工程要求实施的,在光伏发电项目建成
关于印发《河北省十万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
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十四五规划》(冀工信两化〔2021〕306号)有关要求,我办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十万企业上云行动计划(2022-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5月17日,江西省政府发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提出新能源发展目标是,按照分布式与集中式并举、优先就近就地利用原则,加快风电和光伏发电高比例、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力争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1800万千瓦以上。 在光伏发电方面,规划提出:十四五力争新增光伏发电装机1600万千瓦以上,2025年累计装机达到2400万千瓦以上。 利用建筑屋顶、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