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下达我省的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50万千瓦新增建设规模指标,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相关要求,经组织对上报的
。交易试点时间节点2017年12月31日前,有关试点地区完成试点方案编制,进行交易平台建设准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论证试点方案后将论证意见回复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2018年1月31日前,试点
或者达不到预定调用标准时需接受考核。2、《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文单位:国家能源局制发日期:2017年2月10日主要内容:文件明确要求制订实施《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2017年12月31日前,有关试点地区完成试点方案编制,进行交易平台建设准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论证试点方案后将论证意见回复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2018年1月31日前,试点地区完成交易平台建设
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 2017年2月,能源局研究制订了《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调整光伏电站发展布局,严格控制弃光严重地区新增规模并精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能源革命的重要支撑。 2016年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紧密围绕改革创新,以机制突破为重点、以
韶关、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市发展改革局、扶贫办,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下达我省的
索比光伏网讯:韶关、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市发展改革局、扶贫办,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
什么是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各种结合农业大棚、牲畜养殖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均按集中式电站纳入年度规模管理;因此
韶关、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市发展改革局、扶贫办,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新能〔2017〕31号)下达我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