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开发建设秩序,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文)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
、扣分项
1、已纳入我省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但未开工的项目的企业总分减10分。
2、存在资料弄虚作假、私下倒卖指标等违规行为的企业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FR:湖南发改委
索比光伏网讯: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光伏发电市场开发建设秩序,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
。2、项目已实质性开工,包括桩基础建设、升压站建设和搭建支架等,加10分。七、扣分项1、已纳入我省2014年、2015年和2016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但未开工的项目的企业总分减10分。2、存在资料弄虚作假
建设规模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同时,通知规定此次追加规模必须通过竞争方式分配。 投资分析: 调增指标减缓供需失衡压力,但保证消纳仍是前提。6月国家能源局下达2016年光伏建设规模
、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内项目外,仍有部分已备案的光伏电站项目没有落实建设规模指标。为此,我委积极向国家能源局争取,支持增加我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指标。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
以外,不再增加2016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同时,通知规定此次追加规模必须通过竞争方式分配。投资分析:调增指标减缓供需失衡压力,但保证消纳仍是前提。6月国家能源局下达2016年光伏建设规模目标
)下达我省2016年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0万千瓦,由于近年来企业在我省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积极性较高,目前,除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确认广东省2014、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的函》(水电规信息
建设完成的地面电站可通过省级发改委追加指标的方式,列入2016年光伏建设指导规模,享受原有补贴(一、二、三类地区分别为0.8元/千瓦时、0.88元/千瓦时、0.98元/千瓦时)。 本次政策调整
,国家能源局强调追加规模而非建设节点,允许各省份可追加2016年度光伏电站建设规模,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追加规模最多不超过100万千瓦,超过50万千瓦以上的明年不再下达其新增建设规模。这一政策不考虑目前
光伏电站建设规模50万千瓦,由于近年来企业在我省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积极性较高,目前,除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确认广东省2014、2015年光伏建设实施方案的函》(水电规信息函〔2016〕15号)确认的
指标的方式,列入2016年光伏建设指导规模,享受原有补贴(一、二、三类地区分别为0.8元/千瓦时、0.88元/千瓦时、0.98元/千瓦时)。 本次政策调整,国家能源局强调追加规模而非建设节点,允许各省
或即将建设完成的地面电站可通过省级发改委追加指标的方式,列入2016年光伏建设指导规模,享受原有补贴(一、二、三类地区分别为0.8元/千瓦时、0.88元/千瓦时、0.98元/千瓦时)。 本次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