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未在1个月内清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因公司存在资金占用未收回事项,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8月27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沐邦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关联股东获取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期限共计12个月。
8月22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拟与关联方南昌市肯达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合同,向关联股东获取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借款期限共计12个月。*ST沐邦表示,本次借款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实施。公司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提供借款支持,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借款利率定价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ST沐邦表示,上述子公司资产被查封、冻结及轮候查封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但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所拥有资产被处置的风险,若上述资产被处置,将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财务情况产生影响。
公告显示,控股股东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7,540,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9%。*ST沐邦表示,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8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经查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廖志远,关联方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忠安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度报告等披露文件存在错误等违规行为
公告指出,现阶段公司正积极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统筹协调资金筹措与偿还计划执行。四是优化企业生产库存管理,调整企业销售模式,加速资金回笼;*ST沐邦表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也将积极探讨其他可行的归还方式,尽快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月29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本次质押股数为1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1.4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1%,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为担保质押。本次股份质押后,沐邦新能源累计质押为83,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5.16%,占公司总股本的19.21%。沐邦新能源未来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5,80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25%,占公司总股本的13.38%,其他股权相对应的融资余额本金为9440万元。
7月25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于近日将其原质押给铜陵高新企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的合计40,183,006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后再次质押。本次股份解除质押、质押后,沐邦新能源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73,3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83.73%,占公司总股本的16.90%。
7月25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对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沐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江西豪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廖志远和张忠安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汤晓春和刘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警示函指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年度报告等披露文件存在错误等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沐邦新能源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7,540,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19%,累计冻结股份2,833,87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3.24%,占公司总股本的0.65%。*ST沐邦表示,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