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办电便利度。强化计划检修管理,减少计划停电时间和次数。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居民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项目资金,积极争取铁路建设债券支持,推动佳鹤铁路改造建成投用,铁伊高铁、北黑铁路改造工程建设提速,哈绥铁高铁加快开工建设。续建吉黑等高速公路650公里,新开工鹤岗至伊春等高速公路
600公里,建设普通国省道2000公里,完成1300公里普通国省道和500公里高速公路维修改造,建设农村公路40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防工程3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00座。推进哈尔滨太平
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同时,在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加快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等新能源项目,提高终端用能的新能源电力比重。 另一方面,要加快外送通道建设。特高压输电线路就像电力高速公路,在新能源
通行等政策支持,对氢燃料电池重卡免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移动源减排措施的限制,城市区域放宽限行;探索实施氢燃料电池重卡在进出港口、市属高速公路等区域开展差异性收费试点,享受港杂费、高速公路费减免等
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光伏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铁路沿线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等交通领域应用,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廊道示范。③积极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④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广,积极推动老旧
充电网络。形成公交、环卫、物流、公务等为重点的专用车辆充电 设施体系,公共停车位、独立充电站等为重点的公用充电设施服务 体系,结合骨干高速公路网建设与城市充电基础设施相衔接的城际 快充体系,随车配套
、高速公路快充站390座、公共充电桩17.3万个。 六、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印发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加大臭氧等污染整治力度
,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
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进度;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
点,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低碳发展有效支撑,在高速公路和水上服务区、港口码头、枢纽场站等场景建成一批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微电网智慧能源系统工程项目;支持新能源清洁能源营运车船规模应用。 原文如下:
要结合行业特色和地域特征,积极采取 线上和线下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低碳实践活动和 主题宣传。交通运输相关单位要在港口、码头、客运站、高速公路 服务区等场所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海报、横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