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江苏沿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实施方案(2023-2027年)》(苏发改能源发〔2023〕1064号)。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中提出:适时推进省内未按规定配置储能的风电、光伏等不具备调节性能电源购买煤电机组容量机制。
10月28日,乌兰布和沙漠东北部新能源基地先导工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160万千瓦光储+生态治理项目在磴口县举行开工仪式,两个项目预计在2024年底具备并网条件。
10月26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示了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优选结果其中,光伏项目30个,规模约58.15MW;风电项目2个,规模为98MW。
近日,广西都安县发改委印发《关于申报2024年都安瑶族自治县风力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拟安排风、光规模共计1.6GW。
10月25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重点整治2023 年以来我省各地对风电、光伏及抽水蓄能项目开发强制要求产业配套、投资落地等不当市场干预行为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10月23日,云南省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2909.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7%,增速由负转正,比上半年回升11.0个百分点。其中,火力发电量462.87亿千瓦时,增长39.9%;水力发电量2185.29亿千瓦时,下降7.7%;风力发电量205.03亿千瓦时,增长26.8%;太阳能发电量56.54亿千瓦时,增长95.4%。清洁电力比重为84.1%,比上半年扩大5.9个百
征求意见稿提出,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综合考虑应用规模、能源消耗量和节能降碳工作需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在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服务器、充电桩、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工业锅炉、光伏组件等22种产品设备,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10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本次优选拟拟安排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1500万千瓦,返回规模92万千瓦,合计1592万千瓦。 通知要求,项目优选按照单体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实施基地化规模化发展,落实好土地保障,不得将配套产业等作为本次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晋北采煤沉陷区6GW新能源基地涉及的6区县不再布局省内自用保障性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