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四川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四川省电能替代推进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工业生产领域,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
锅炉和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窑炉。支持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推进多能高效
12月15日,云南省发改委发布了《云南省燃煤发电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该实施方案指出:建立燃煤发电调节容量市场。先期鼓励未自建新型储能设施或未购买共享储能服务达到装机规模10%的风电和
燃煤发电系统调节服务的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按清洁能源市场交易均价的90%结算,结算差额资金纳入电力成本分担机制。强化新能源落实储能或调节服务责任,并与储能电价政策、分时电价机制改革相协调,实现不同
和农业以及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电量对应的平均购电价现行平均购电成本330.9元/兆瓦时执行;增量配电网负偏差电量的结算价格参照区内风电、光伏核定的上网电价执行,即420.7元/兆瓦时。(六)市场关键机制
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电站配建的储能也可通过合建或改建方式整合为电源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并由电网直接调度,提高
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5%,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保障性并网风电光伏电站配建的储能也可通过合建或改建方式整合为电源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并由电网直接调度
依托,辐射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的清洁能源开发格局。充分利用高原太阳能资源、土地资源富集优势,持续推进新能源发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技术发展高地,引领全国清洁能源
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发展分散式风电,扩大分布式清洁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深入推进共和至贵德、西宁至海东地区地热资源、共和盆地干热岩资源开发利用,实现
12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充分利用高原太阳能资源、土地资源富集优势,持续推进新能源发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技术发展
前期工作。稳步开展黄河上游已建水电站扩机改造,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发展分散式风电,扩大分布式清洁能源就地开发、就地消纳。深入推进共和至
建筑材料等领域应用,大力推动风电叶片、光伏组件等新兴固废,以及废玻璃等复杂低值固废的再制造和综合利用技术工艺的创新突破与应用推广。原文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水泥等高耗能行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监察力度,对超出电耗标准企业追缴惩罚性电费。强化使用、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生产工艺、用能设备和产品有关企业责任追究。到2025年,对重
12月16日,陇南市发布“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本次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为80万千瓦,包含3个风电项目(合计60万千瓦)、2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20万千瓦)同时竞配。详情见下:为
促进我市风电、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科学合理配置全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建设指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
12月16日,甘肃省陇南市发改委发布陇南市“十四五”第二批风光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本次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为80万千瓦,包含3个风电项目(合计60万千瓦)、2个光伏发电项目(合计20万千瓦)同时
协议中约定的建设内容。上网电价:根据《可再生能源法》及各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政策,申报企业应自行测算并申报风光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且申报的电价不得高于2022年甘肃省脱硫煤标杆上网电价。储能系统要求:项目
12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重庆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的通知。通知指出,统调范围内并网运行的风电、光伏、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火电、水电机组。原文如下:关于印发《重庆电力调频
以下市场主体进行分摊:(发电企业:统调范围内并网运行的风电、光伏、储能电站、储能系统、火电、水电机组;具备条件的外来电;具备条件的非统调发电企业;(二)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