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0日,河南能源监管办发布2022年9月份电力供需情况。数据显示,9月份,河南的光伏发电项目在发电量、有效小时数、装机情况均有一定提升。
《通知》指出,省能源局汇总各市(州)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送电网企业,按照光伏1-2年、风电2-3年建成并网时序,对项目所涉及区域的电网送出及消纳能力进行评估审核,制定全省各相关区域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消纳能力反馈有关市(州)。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消纳能力优选项目上报,省能源局组织研究,审核下达年度建设规模。
11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需按期开工、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承诺函;县级政府不得强制增加其它附加条件,并出具承诺函。
11月4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
林业局将根据修改后的《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尽最大力度支持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同时,按照2022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省林草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用地支持保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323号)精神,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特别是采用“林光互补”用地模式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林地的政策指导服务力度,依法依规支持保障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优化信贷结构。发挥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和窗口指导作用,定期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货币政策执行委员会会议等,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落实绿色金融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按季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工作,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2年9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文件提出,将配合相关县直部门落实持续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合县发改局在全镇18个行政村实施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每个行政村建设100千瓦风电项目或200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024年度实现镇内全面覆盖。该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国网抚松供电公司、地方水电抚松供电公司、各乡镇配合落实。
10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的公示》,其中风电39个项目,规模1.61GW;3个光伏项目,规模257MW。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文件:河北2022年拟安排保障性风电、光伏规模5.24GW,市场化规模10GW、储备规模15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