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新能源项目建设规模及考核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截至2024年6月底,受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项目仍未开工或部分项目不具备继续实施条件,装机规模470.35万千瓦。为加快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腾出新能源项目发展空间,对无法继续建设的项目收回建设指标,合计收回规模约383.87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9个,收回规模约66.8
7月3日,河北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本次公示项目共189个、1784.263万千瓦。其中保障性项目共116个、1039.298万千瓦,包括844.245万千瓦风电、195.053万千瓦光伏;市场化项目共73个、744.965万千瓦,包括622.965万千瓦风电、122万千瓦光伏。
3月27日,新疆发改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风光资源优势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表示通过五大路径配比一定规模的风、光市场化指标。
6月29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拟安排项目情况公示》,共下发保障性风、光项目159个,规模为14.81GW;市场化项目56个,规模为5.98GW;储备项目180个,规模为19.34GW,总计规模为40.12GW。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的通知》,通知称,全区有21个项目纳入自治区首批工业园区绿色供电项目清单,共配建新能源规模指标708.6万千瓦,其中风电444.13万千瓦、光伏264.5万千瓦。
11月4日,湖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明确,对在可再生能源富集地区发展风光水规模电解水制氢,按照1000Nm3/h制氢能力、奖励50MW风电或光伏开发资源并视同配置储能。支持电解制氢企业用电参与市场化交易。探索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 , 建设规模化制氢产业基地 , 逐步构建多元化氢能供给体系。
11月4日,河北省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风光规模总计35GW。根据河北申报文件,河北全省2022年安排10GW风光保障项目规模,南网、北网项目配置储能规模分别不低于项目容量10%、15%,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
10月25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拟收回建设规模的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第一批)的公示》,其中风电39个项目,规模1.61GW;3个光伏项目,规模257MW。
10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山西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2022年工作方案》、《关于申报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产业链申报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在山西建成投运且未享受过风光指标的新能源产业链项目。其产业链范围包括光伏方面的硅棒、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发电系统等上中下游以及玻璃、边框、金刚线、浆料、光伏设备等辅材与设备制
10月12日,山西省能源局印发《山西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2022年工作方案》、《关于申报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的通知,拟先行组织产业链发展安排规模申报3GW以及1GW煤电灵活性调峰改造配套风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