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山东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陆域光伏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涉海光伏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20万千瓦,且用海申请已取得批准或已于2024年1月4日前获得受理。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光伏项目需通过公开征集和评估,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光伏项目公开征集工作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进新增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工。相关地州要严格践行“双承诺制”要求,推动已纳入自治区2023年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项目尽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按照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并确保配套负荷、储能等均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8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以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光伏项目需通过公开征集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能源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文件明确,企业(园区)自主申请项目的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需包含: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业主、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计划开工及建成时间,主要设备选型等情况。
5月26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明确:福建省2023年度光伏电站申报项目分三类:渔光互补、海上光伏、滩涂光伏。
为助力整县制屋顶分布式光伏国家级示范县创建,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从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申报实际需求出发,主动服务、帮办指导和同步审批,有力提升了企业项目申报的便捷度。
3月3日,河南发改委印发《关于组织2023年首批市场化并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河南省新能源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开发。文件表示,本次申报优先支持驻豫煤电企业,不限申报个数,鼓励驻豫煤电企业优先采用已下达的灵活性改造对应新能源建设规模组织申报。此外,优先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对纳入项目库管理的6MW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不限制申报个数。
立春在即,但2022年的光伏行业,依然令人回味无穷。一方面,前沿技术捷报频传,新产品层出不穷,“降本增效”持续推进;另一方面,企业不断调整战略方向,行业竞争格局有望重塑。为此,索比光伏网特别整理了2022年光伏行业的八大重磅事件。与此同时,“光能杯”跨年分享会即将于2023年2月15日-16日在江苏苏州举行,届时,业内专家以及企业高管也将再次齐聚一堂,在回首辉煌的2022年的同时,也将共谋光伏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