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省能源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 年度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省级建设计划申报工作。
近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通知》指出,针对“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等源头减碳路径,围绕绿氢、风电、储能、高碳燃料清洁利用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我省能源系统升级和结构调整提供技术支撑。
2月18日,山东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市场化并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陆域光伏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30万千瓦,涉海光伏项目单体规模不超过20万千瓦,且用海申请已取得批准或已于2024年1月4日前获得受理。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光伏项目需通过公开征集和评估,现开展2023年第二批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光伏项目公开征集工作
通知指出,要全面推进新增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工。相关地州要严格践行“双承诺制”要求,推动已纳入自治区2023年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清单的项目尽快办理各项前期手续,按照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并确保配套负荷、储能等均按承诺时间节点开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8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项目以及“光储直柔”建筑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光伏项目需通过公开征集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日,新疆发改委发布《新能源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文件明确,企业(园区)自主申请项目的项目申请书主要内容需包含: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业主、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总投资、计划开工及建成时间,主要设备选型等情况。
5月26日福建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申报的通知》,明确:福建省2023年度光伏电站申报项目分三类:渔光互补、海上光伏、滩涂光伏。
为助力整县制屋顶分布式光伏国家级示范县创建,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从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申报实际需求出发,主动服务、帮办指导和同步审批,有力提升了企业项目申报的便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