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网站17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秩序,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光伏产业转型升级,经商有关部门,工信部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条件》对生产布局与项目
。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4 号)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按照优化布局、 调整结构、 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 本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 项目应符合国家
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 对 加强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 目,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新建
的若干意见》(国发24 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
人民政府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
,按照优化布局、调整结构 、
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制定本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
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
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 、
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
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
、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对加强
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
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
、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
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
、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
(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
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
(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
、调整结构、控制总量、鼓励创新、支持应用的原则,特制定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一、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一)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节能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
、风景名胜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光伏制造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逐步迁出。(三)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对加强技术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