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电网企业承担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条件的落实或者认定、电网接入与改造升级、调度能力优化、电量收购等工作,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
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
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3〕74号)和《分布式 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要求,进行电
网承载力评估,划分绿色、红色区域。绿色代表
条
运维单位加强对防风、防水、防雷、抗震、防火设施等方面的检查,若发现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解决措施消除隐患,运维管理责任单位应明确台风、火灾、雷电等灾害的应急预案,鼓励购买第三者责任保险
足够的承载能力,光伏系统的支架及其支撑件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并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及抗震、抗风和抗腐蚀能力。光伏系统应符合建筑防水、防火、防雷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第十二条“光伏+建筑
形成协调统一的一体化结合整体,达到最大化应用的目标。3、建筑光伏系统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构件的各项物理性能要求,根据广东省的特点,作为建筑构件的光伏发电组件应采取相应的防过热、防雷、抗风、抗震、防火
、防腐蚀等技术措施。相关条件说明:一般情况下,建筑的设计寿命是光伏系统寿命的2倍~3倍,光伏组件及系统其他部件在构造、形式上应利于在建筑围护结构上安装,便于维护、修理、局部更换。因此建筑设计不仅要考虑
,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行业管理
、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预留运维空间。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采用建筑光伏一体化的建设模式。第二十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用新建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的,鼓励在建筑物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提升措施评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推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行业管理第八条
国家能源局统筹考虑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需要
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置光伏组件朝向、倾角与高度。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当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预留运维空间。鼓励
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的项目。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整体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光伏项目设施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电箱、防雷接地棒及钢
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符合国家标准的光伏产品。产品选型应符合国家安全认证、节能、环保等相关规定。第十八条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安装应充分考虑消防、结构安全、综合管线、维修、排水、防雷接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防雷等有关要求,预留运维空间。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3.分布式光伏支架下方、屋顶架空层、光伏逆变器等电气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可燃物;光伏板严禁设置在可燃材料、环保设施上方。4.分布式光伏
标志、公示牌,明确维保单位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10.分布式光伏电站应设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沙、绝缘手套、绝缘剪等器材,确保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处置。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区
问题)、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电网接入系统检测、调试、试运直至可再生能源质量监督(若需)及供电部门验收并交付生产、屋面部分涉及的建筑物消防、防雷、环评、产权
方案及加固措施由承包人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校核计算,合同总价中已包含加固费用,在合同期内,项目加固费用包干,不再进行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加固费用风险)。承包人应做好进入运营期项目的工作交接,并协助
、电量收购等工作,配合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有关方面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等规定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行业管理第八条【国家层面管理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合理布置光伏组件朝向、倾角与高度。利用建筑物及其附属场所建设的,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防水、防风、防冰雪、防雷等有关要求,预留运维空间。鼓励分布式光伏
要求。2.光伏发电设备应设置可操作、可闭锁、具有明显断开点的开关设备,满足电网要求的频率、电压、功率因数等参数。综合考虑防雷接地措施及接地电阻要求,接地电阻应符合防雷设计标准。3.光伏发电系统的支架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