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竞争配置管理办法》,要求自2024年2月22日起实施,《办法》明确,市场化并网陆上风电和光伏电站项目不实施竞争配置,由投资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自建、购买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按程序认定后由电网企业安排相应装机并网。
据我协会按照农历年统计,2023年(公历年为2023年7月19日到2024年2月8日)我区共批复七批25个市场化并网新能源项目,配置新能源1537.3万千瓦。其中,风电1209.5万千瓦,光伏327.8万千瓦,储能86.75万千瓦/4个小时。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竞配项目的公示。根据公示,76个项目(总容量685.85万千瓦)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24个项目(总容量224.9万千瓦)不符合资格条件,拟暂不安排参与竞配。
公示显示,根据《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经各市初选上报,山西省能源局组织了2023年竞争性配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评审,优选出保障性并网项目146个、规模1507万千瓦,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至11月10日。
近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建立煤电机组容量补偿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中提出:适时推进省内未按规定配置储能的风电、光伏等不具备调节性能电源购买煤电机组容量机制。
近日,广西都安县发改委印发《关于申报2024年都安瑶族自治县风力和光伏发电项目的通知》,拟安排风、光规模共计1.6GW。
10月10日,国家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司长刘德顺在中国电力报发表署名文章《以科技创新引领能源高质量发展》。其中,文章中提到,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新产业是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撑。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3个6.2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年度建设规模,按照分散式风电及分布式光伏相关要求进行核准(备案)后实施。对于未通过竞争配置取得建设规模的项目,除关中地区涉及园地的光伏发电项目外,均可通过市级申报优先参与我省2023年市场化并网项目配置。
8月11日,吉林省工信厅印发《吉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深度调整产业结构、深入推进节能降碳、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工业绿色低碳技术变革、主动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转型等会重点任务,实施重点行业达峰行动的重大行动。
7月25日,阿里地区2023年保障性风电、光伏发电新能源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次竞争性配置的光伏发电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其中,光伏12万千瓦,风电5万千瓦,合计配储13.6万千瓦时(根据招标公告:保障性并网光伏+储能项目配置储能规模不低于光伏装机容量的 20%,储能时长不低于4小时,并按要求加装构网型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