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一系列支持光伏产业的政策,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建设,特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围绕国家分布式光伏
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统一推动、综合效应的原则,充分利用工业园区厂房及公共建筑屋顶资源,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进农村和光伏扶贫,力争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
、补贴标准
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
三、补贴条件
(一)家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建设完成,且并网发电。
(二)单位(企业、机构、社区)建设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所依托建筑和构筑物的所有权合法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等;项目业主与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业主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协议;物业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
其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三、补贴条件(一)家庭(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建设完成,且并网发电。(二)单位(企业、机构、社区)建设的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项目的投资主体已在长沙市
,如房产证等;项目业主与所依托的建筑物所有人非同一主体时,需提供业主与所有人签订的建筑物租赁协议;物业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2、单位(企业、机构、社区)申报:(1)《长沙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财务)厅(局):为贯彻落实
,防范廉洁风险。公示补贴发放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四)加大宣传力度。设计编印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深入企业、街道、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和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沙尔沁45MW农光互补光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J-2017-0501-1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沙尔沁45MW农光互补光伏地面电站建设项目(二期)EPC总承包,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改审批字69号文件批准建设。受委托,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
、合理性,审核和完善增量配网与大电网并网方案,评价规划方案综合经济效益及电网建设时序敏感性。根据规划咨询情况,对规划进行完善,并提交完善后的规划报告。对重庆市能源局提出的相关事务提供准确、有效的服务。二
,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四)履约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五)质量保证和控制:能根据标准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六)合同履行方面无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
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也就是说我们上面提到的渔光互补、农光互补项目、荒山建电站几种模式,需要在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的基础上建设,否则会被视为违规建筑。
二、目前
,具体表现为棚上太阳能发电,棚下农业种植惠农,它不仅可以集约用地,所发电量除供棚内使用外,还可以把多余量并入公共电网,享受国家新能源发电政策补贴。眼下建设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冬暖式反季节光伏农业大棚、弱光
。
建议:
1)给工人进行必要培训,并严格执行安装规范,要求工人两人搬运一块组件,对违规者进行严肃处理。
2)打开多箱组件,摆成一片,挑颜色相近的装在一组之内。
支架问题
支架加工误差较大
挖电缆沟经常是挖一部分,导致电器安装的放电缆只能放一段,然后就得停下了。
建议:由建设单位出面,专门开几次主题会议,协调所有施工队,建设单位要宏观调控,必要时可以给每个施工队下命令。
7现场管理问题
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并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6)进行安全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跟进;
7)督促EPC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8)协助EPC单位配合安全监督管理
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有关规程。
(二)EPC单位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
(三)EPC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
安全管理会议;5)组织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并对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6)进行安全巡检,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跟进;7)督促EPC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8)协助EPC单位配合安全
施工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有关规程。(二)EPC单位须对所承包的工程建设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三)EPC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