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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大举抛售光伏资产的反常行为是何原因?来源:SOLARZOOM 发布时间:2015-12-21 08:57:39

限电只要达到40%,这些电站的利润为0.05元/w,180mw电站总共只能产生900万利润,对赌赔偿就要达到5.44亿,如此真实交易价格只有3.64元/w;限电超过75%,12亿一分也拿不到。这9座

【辟谣】能源局并未发“弃风弃光罚电网”通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21 00:03:59

这两天,能源圈被一条消息刷屏了: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明确提出,对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实施行政处罚,并由电网企业赔偿其损失!而且,进一步被解读为对于弃风、弃光造成损失的,国家能源局要严厉处罚电网
2007年9月份生效的部门规章《监管办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

顺风能源抛售9座光伏电站 为何交易价只有6.67元/W?来源:SOLARZOOM 发布时间:2015-12-20 23:59:59

只要达到40%,这些电站的利润为0.05元/w,180mw电站总共只能产生900万利润,对赌赔偿就要达到5.44亿,如此真实交易价格只有3.64元/w;限电超过75%,12亿一分也拿不到。这9座电站

标题党真相辟谣:能源局根本就没发“再弃风弃光就罚电网”的通知来源:电力法律观察作者:观茶君 发布时间:2015-12-20 23:59:59

这两天,能源圈被一条消息刷屏了:国家能源局发布通知,明确提出,对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实施行政处罚,并由电网企业赔偿其损失!而且,进一步被解读为对于弃风、弃光造成损失的,国家能源局要严厉处罚电网
月份生效的部门规章《监管办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

光伏扬中三杰:施正荣已败 杨怀进已老 海润心情好不了来源:华夏能源网作者:李文友 发布时间:2015-12-20 23:59:59

2015年的这个冬天,杨怀进的心情可能好不了。坏消息接二连三。首先是12月10日传出海润ink"光伏面临5亿8亿元的高额赔偿,海润由此将可能导致连续第三年亏损,退市几成定局。17日,海润公告披露
月10日前向联合光伏交付已完成收购协议的电站,而面临巨额赔偿。如果这笔风险敞口达到5亿8亿元的赔偿最终做实,海润将可能连续第三年亏损,退市几成定局。若赔偿坐实,海润光伏危矣!但结合海润此前业绩预期

非光伏资产抵押担保贷款有哪些条件?光伏资产抵押贷款有哪些模式?来源:中电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5-12-20 23:59:59

──对于由EPC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和建设等质量问题引起的发电量减少,EPC企业负责赔偿;EPC企业可以通过购买职业责任险来降低自身受损失的风险。B、由EPC企业指定运维企业──运维企业承担由于运维不善导致的

强扭的瓜甜吗:强制光伏并网能否解决弃光?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9 00:07:59

国家能源局日前下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简称清单),该清单强调,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电力企业应当
电量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5-12-18 11:24:15

原文摘要: 对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实施行政处罚!并由电网企业赔偿其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
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额一倍以下的罚款。 根据《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国家能源局:电网企业必须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来源: 发布时间:2015-12-18 10:29:59

近日,国家能源局审议通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记者看到通知明确提出:对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实施行政处罚!并由电网企业赔偿其损失。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
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可再生能源

国家能源局:未全额收购、优先调度“新能源发电”由电网企业赔偿并罚款!来源:世纪新能源网 发布时间:2015-12-17 23:59:59

索比光伏网讯:世纪新能源网报道:近日,国家能源局审议通过《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权力和责任清单(试行)》。记者看到通知明确提出:对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可实施行政处罚!并由电网企业赔偿其损失。通知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可再生能源法)第十四条规定,电网企业未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造成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