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尽早开工、在建项目建设提速。逐月梳理项目资金拨付、建设进度等节点目标,“挂图作战”精准发力,提升调度管理针对性、实效性。组织项目单位,每月25日至次月5日,通过天津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及时
报送项目进展情况。三、优化服务保障。各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相结合,高效运行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项目资金、用地、用海、用能和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限时解决堵点难点
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1)对获批国家重大专项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按照国家拨付资金给予1:1配套支持,最高1000万元。(2)对获批国家级试点示范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
)重大专项,按实际获得国家支持金额给予等额资金支持。对获批工业和信息化部集成电路领域重点专项,最高给予等额资金奖补,具体金额将根据项目评审情况确定。(2)支持集成电路企业提规模、上台阶。对年销售收入首次
办公室组织经信局、财政局、建设局、招商中心、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进行结果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光伏办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四、其他事项(一)信息公开。按照公开公正
1月7日,浙江永康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永康市新型用户侧储能项目资金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细则》提出设立6000万元储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发展。对建成投用、单个项目
”)将2024年第4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补助资金拨付原则和顺序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2024
市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资金支持的,按不超过上级拨付资金的50%给予配套。支持工业互联网
”)、《关于做好2024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专项资金奖励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4〕20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
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你单位申请,现提前下达2025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严格按照预算
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应优先足额拨付至2024年底。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按月将相关资金拨付至已纳
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
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
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第3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拨付原则和顺序等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