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各区市政府、管委)3.研究制定一批碳汇新标准。积极推动开展碳汇标准制定,结合烟台市智能低碳城市建设和自然资源特点,制定城市低碳标准、海洋碳汇
、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管委)2.开展绿色低碳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饭店等创建行动。建设省级近零碳城市、零碳社区试点
简化审批流程,提供财政补贴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参与“光伏+”项目投资建设。业内普遍认为,随着技术进步,多场景下“光伏+”综合开发模式将持续推动光伏跨界融合发展,形成无处不在的“光伏+”发电应用格局,进一步推动我国能源体系向安全低碳、清洁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转变。
、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9个(家)以上。力争打造省级中小企业数改试点县、工业数字化改造省级财政专项激励县域试点等标志性成果。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的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升级项目24个、总投资70亿元以上
,精准承接省级“8+4”、省级工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统筹用好用足省“民营经济32条”、衢州市“民营经济42条”政策包,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标准提升项目。迭代优化我县推进工业跨越式高质量
财税体制改革,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新增未来工厂1家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9个(家)以上。力争打造省级中小企业数改试点县、工业数字化改造省级财政专项激励县域试点等标志性成果。谋划储备可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精准承接省级“8+4”、省级工信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政策,统筹用好用足省“民营经济32条”、衢州市“民营经济42条”政策包,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
管理办法。对新增的整村(社区)光伏推进项目按照500-800kw(含)、
800-1000kw(含)、1000kw以上的,分别给予村(社区) 集体一次性补贴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由县财政保障
)、1000kw以上的,分别给予村(社区)
集体一次性补贴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由县财政保障。金融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套,金融机构要主动开发相关低息贷款产品,提供资金支持。供电公司要落实电力体制
管理办法。对新增的整村(社区)光伏推进项目按照500-800kw(含)、
800-1000kw(含)、1000kw以上的,分别给予村(社区) 集体一次性补贴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由县财政保障
)、1000kw以上的,分别给予村(社区)
集体一次性补贴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由县财政保障。金融部门要做好相关配套,金融机构要主动开发相关低息贷款产品,提供资金支持。供电公司要落实电力体制
。财政局负责牵头落实本计划由财政出资补差资金部分,负责监督本计划需镇街、平台补差的资金及时就位。自规局负责牵头落实本计划项目土地要素保障、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等工作,配合供电公司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和站址
目标为2.6亿至2.9亿美元,其中太阳能业务收入目标为2.45亿至2.8亿美元。为优化财务状况,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清理库存,并预计随着库存的下降,未来公司的财政收入将回升至更高水平。
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资金支持氢能装备产业化能力建设。统筹用好国家、省、市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氢能科技创新和应用。发挥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未来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对符合条件的
氢能项目予以支持。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氢能等清洁能源加大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氢能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