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等政策处理费用。(三)对本政策文件规定的奖励、补助资金仅规定幅度范围,未规定明确标准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会同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奖励、补助标准。除另有约定外,本政策条款所涉补助
要求和国家33条、省38条、台州40条稳经济措施,在落实好浙江省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顶格、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财政支持措施(7项)
(一)进一步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大退税资金调度力度,实现应退尽退。
(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涉企资金兑付进度,推进资金精准下达、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将
6月20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根据《宁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家庭
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系列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加计扣除、创新券使用、研发投入补助等科技奖补优惠政策。研究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建设,推进职务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事项,不断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努力全市科技创新
,统筹能源开发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综合考虑能源发展相关的财政、税收、投资、金融、土地及生态环境政策等,为试点示范和重点发展项目的实施提供保障。四、完善实施机制统筹长期
补贴财政专项资金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给予年度补助。 分布式光伏因其多元化、大范围适用场景,是实现装机目标的关键途径。对于企业而言,可利用闲置屋顶,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稳定收益;同时促进节能减排,提升
)财政平稳运行。
(二)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落实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加快本级部门支出进度,按照法定时限下达各类转移支付预算。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执行中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资金及时清理收回,调整
收取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含)以下的融资担保公司,按照当年保费收入的10%给予保费补助。进一步扩大农业担保业务规模,按照政策性业务在保余额不低于总担保余额70%、担保费率不超过0.8%的标准,实行
者,给予价值3000元购车大礼包。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进商圈、进步行街开展集中展销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交集团)
2.推动
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降低二手车经营成本。(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
开发和规模化运维,做到集中连片推进、统一开发管理、规模运营维护。加强增量屋顶管理,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新增建筑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布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与建筑一体验收。新建工业园区、新增重大项目等
组织对接入方案评审和批复;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三)考核评估阶段(2022年、2023年年底):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专家开展考核及现场评价,确保
质量管理创新奖的建筑施工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10万元。当年质量工作获得绍兴市级表彰奖励项目表彰的组织、个人,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由绍兴市级财政列支;当年获得嵊州市市长质量奖的建筑业企业
改造建设项目,且申报成功浙江省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的,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
10.对当年获得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省级建筑工业化产业基地的
、统一开发管理、规模运营维护。加强增量屋顶管理,对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新增建筑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应布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与建筑一体验收。新建工业园区、新增重大项目等原则上应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鼓励
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
(三)考核评估阶段(2022年、2023年年底):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市发展改革委组织财政局等职能部门、专家开展考核及现场评价,确保项目建设、运行条件满足示范县(市